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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暗恋过的中学同学 - [不太散的文]
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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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想过写他们,不过以前事情过去还不够久,有些感情还没有沉淀好(嘻嘻),写起来太害羞;而如果再拖下去不写,等到了三四十岁,大叔写暗恋也太不堪了。不如就现在给他写掉!掉掉掉!
如果一定要追溯到最早的时候,是小学五年级以亲十下为代价,把一本书借给了班上的朱同学——不过我看这连暗恋都算不上。因为只做过小学同学,所以我虽然还记得他的脸(没错,想起来还是小学生的脸),性格方面的印象则是完全没有。但是他的声音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是沙哑的。他的皮肤黝黑而细嫩,亲上去的时候很舒服。好像他初中就搬到省城去读了,也不知道后来的人生是怎么走的,读了大学还是专科。但是我妈有一次去省城一个饭局,竟然遇见了他。他认出来我妈,主动问:“你是阿布(其实用的当然是真名)的妈妈吧!”我妈就撩起耳边的头发大笑“哈哈哈哈”,心里想:“哎呀又被认出来了。”好啦,我也不知道我妈演了什么戏码,但是是她告诉我她被认出来了。
初一很平凡。初二疯狂喜欢上班上的T姓男。T姓男看起来过于早熟,早早就有白头发,皮肤也是粗糙的,微胖,但还算是结实的。他热爱踢足球,我从来也不踢,篮球倒是有一阵子一起打。听歌方面,他喜欢Beyond和刘德华,当时的我喜欢张学友......而且傲娇地看不上刘德华。但是T和我拥有一样幼稚的幽默感,我们拥有很特别的默契。如果有人知道《关于“插”的回忆》,写的就是和他的默契。我们一起背地里嘲笑爱凹住法令纹假装悲伤的做作女同学,朗读英语时幻想自己真的是外国人的女同学,喜欢见缝插针地讨好老师的女同学,以及......轻微肥胖的女同学;夏天的晚上我们一起去压马路,当然也是常常还有其他人,我也只好假装把每个人当兄弟;一起走到湖边,一起走到桥头,一起吃炒冰和炒田螺。但是还有一件事情,是只有我们一起做的——我们会在暑假下午一起去街尾租爱情动作片,他爱日本,我爱欧美,但是他也常常迁就我。租回来一起看,一起打飞机,一起分享打飞机的心得——没错,我人生也是当过屌丝的。后来我们一起在同班,一直到高中毕业,一直都是好朋友。我去上海读书的时候,他也来玩了一次。现在大概也在上海,结婚了。
初三的时候,触角悄悄伸到了隔壁班的吕姓同学。不记得是怎样的因缘际会下认识的。时间很短,但是吕是把张信哲介绍给我听的人。我们做朋友的时间里,一起听了《梦想》和《挚爱》两张专辑。现在想起来,他实在是太不好看了。而到这个时候,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对这些同学的喜欢是怎么回事。而吕的班级上有一名周同学,在升到高一的时候,我们成为了朋友。
我们高一也并没有在一个班级——但是开学时候的军训里,我们分在了一个班。而我把我们的距离拉近的伎俩就是..........没事找事地给他打电话,比如晚上会打个电话去问"明天几点集合啊?”太蹩脚了!明明每天都是八点集合啊。周喜欢去打街机,我也常常和他一起去。街机店的店员吴比我大六岁,但是因为个子不高,长的清秀(类似于小刚还没有变成周传雄的时候),所以看起来小。吴诙谐机智,随时能令我捧腹大笑。周打街机的时候,我就粘在吴旁边听他说笑,现在想起来,有时候他很忙,有时候他心情不好,我也一样粘在旁边问东问西,不知道有多烦呢!认识吴没多久,有一天他就忽然以指控的口味对我说:“你喜欢周X!“我忽然感觉像是被剥光了衣服丢出去游街的荡妇,臊得很,百口莫辩。而他,却也忽然告诉说,其实他也喜欢周!
那之后,我开始一厢情愿地把吴当成了我的知心大姐姐(嘻嘻)。吴能写能画,有一本日记本,里面布置得不知道有几漂亮。看的我心痒痒,也去买一本来写。那时候我在日记本和笔记本方面,也有一个热爱的品牌,叫“扶西”。后来也就忽然买不到了。我不会画画,还要央求吴在我日记的扉页帮我画画。那时候刚看了《每个爱情都危险》的MV,所以就央求吴画了一男一女两个侧面,男的稍后,女的稍前,男的向左,女的向右,后面则是纷飞的玫瑰花瓣(画面灵感见下)——那时候,我也从屌丝进化成了做作的伪文艺少年。再之后我还央求和吴交换日记——不能再更少女了。结果两本日记都写满了关于周的事情,周说了的话,周在不在乎自己,现在想起来也真是毛骨悚然的。
后来周变成了懦弱而自大的自恋狂。吴和我都没有再和他有联系,而我们则成了许多年的好朋友。吴买了1997年的《王菲》,那时候我只知道王菲就是王靖雯,只知道《执迷不悔》。结果吴让我听《我也不想这样》,我就一连听了上百遍。开始在《当代歌坛》之类的杂志上搜寻她的讯息,知道她和窦唯结婚,还特别去找上篇提到的包同学借来了窦唯的磁带(啊大家都能连在一起,好开心)——包同学对王菲倒是嗤之以鼻的。我看到王菲的蝴蝶装,也觉得啊!怎么这么前卫,怎么这么颓废,怎么这么出类拔萃!我们逛书店,逛音像店,逛服装店,逛老城街上我们看不上眼的商品。在吴的引导下了,我看了三毛全集,看了所有买得到的张爱玲,看了红楼梦,也默默看了两三本琼瑶。我们一起爱上了那个叫素素的上海女作家,因为《假装是一次偶然》。我在城乡结合部,疯狂地憧憬着上海。
在吐槽界,吴也是我认识的人中首屈一指的。我们无论看什么影碟,读什么书,我总是轻易地就被情节或者画面收买了,动不动就觉得好感人,好文艺,好有才华。吴总是一句话就能把我浇醒。
高中班上有一半是乡镇或者农村来的学生。他们不得不住在县城里,周末才可以回家。他们有的住在中学的学生宿舍,可是条件非常差,卫生也很糟糕。有的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们校园的比较外围的区域有一些是老师自己的房子,独门独院。拥有这种房子的老师在大部分情况下会在自己家院子里加盖一些简易的学生宿舍,租给学生。有很多同学就住在老师家的宿舍里。而我的家,虽然literally就在学校对面,但是妈妈也灵机一动把我送到班主任老师家的宿舍去住,动机大约是希望我可以生活在更好的学习氛围中——大部分乡下来的学生都比较刻苦,而我们更是可以二十四小时被班主任监控,同时也是对独立生活的体验。我们的班主任是实实在在的令人毛骨悚然寒毛直立的人,三十多岁,英语老师,嘴角永远带着一丝笑,会躲在教室的后门偷看我们,在宿舍里也会躲在门外偷听我们说——这些都是岔题的话了。
对于住到老师家的宿舍去,我并也没有不甘愿,反而求之不得。在叛逆的青春期,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比爸妈直接的管教和唠叨要好。我也很喜欢吃学校食堂的饭或者学校后面的便宜的学生炒菜,明明不好吃。宿舍是一排四间房子,每间挤进了三个上下铺,六张床,通常有一张床用来放东西,所以一间房五个学生。我住在第三间。第四间里的李同学皮肤白净,口齿清晰,字迹优美,轻易俘获了我的芳心——我那时候的口味好淡。在教室里我们也是坐在前后排。我语文英语比他好,他物理化学比我好,也是常常互相取经。午饭晚饭一起吃,逐渐也走得近。但是他另有更铁的朋友,我始终没有办法取而代之,那一阵子也是很令人心浮气躁而又无可奈何的。
然而虽然我们只是比较好的同学关系,我也不自觉地以一种奇怪的姿态和他相处下去。我常常对他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气,生气了就不理他。他有时候忽然发现我不理他也觉得莫名其妙,在我旁边笑着问:“你怎么又生气咯?”态度并不是严肃紧张的。气一气也就好了。他有一次邀我们去他乡下的家里玩,我们坐两小时汽车去他家,家里有他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弟弟。我们一起走到田埂上,走过溪流和池塘,他指给我们看他小时候跳水的地方。那个时候的友谊真是单纯美好。
这样一直到了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完,寒假之前。当晚很多人都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呆在宿舍放着歌(那时候他们都听任贤齐徐怀钰),聊天,打扑克。我在李的房间和他们一起玩。玩晚了我就用热水把脚泡上继续聊天。再然后,不知道什么导致了我挤到李的床上的决定,大概是李的室友怂恿。睡到半夜就....热吻了——我实在不记得具体发生到哪里,大约也只是滚烫的拥吻抚摸和抵触。
第二天晚上竟然又再发生了一次一模一样的事情。但是次日早上李很早就起来离开了。我没找到他。后来遇见了他没和我说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然后他就回家过寒假去了。 再开学的时候,他也没有理我。一整个学期也没有说几句话。我有一阵子很泄气,偶尔想哭,也不知道是要怪谁。想想觉得好像都是梦,而那两个夜晚更是好像只是我的幻想——然而他瞬间陌生的冷漠反应,反而证明了事情的真实发生。一想到这里,我就更觉得他是可爱的。而他忽然把我当成陌生的人这件事情,虽然我解释不上来是为什么,但是也无来由地觉得百分百地理解他。
后来高考结束了,语文作文60分得了56分。但是物理150分只得29分,转到爸爸当时工作的县城去读了文科。李考到了省内的一所地质院校。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给他打了电话。倒也正常的聊了一些。后来还通了书信,也是正常的通信,一样清秀的字迹,他常常在心里给我加油打气什么的,整个人非常“正确”。再后来我去上海读大学了。有一年寒假回家同学聚会,他也在。草草聊几句,还是尴尬,他在准备考研究生。我当时在想如果那两晚没有发生,后来是什么样子的呢? 但是后来冷静地想,如果没有发生,后来也怕是默默地少了联系。而那两晚——不是一晚而是两晚这件事情还蛮好笑的——对我来说,并没有破坏掉什么。好像一部电影,有起承转合,有了紧张激烈的高潮冲突,有了突然的匪夷所思的结尾,字幕升起来观众还呆坐在椅子上不知所措或唏嘘不已,这种电影就不算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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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一直很喜欢阿布的博客
虽然阿布老是耍宝...但是内心就是个 强大又多愁善感的男纸!
现在在澳洲拿到了工签还是绿卡呢?无论如何都祝阿布过得顺顺利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