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定期更新 - [照片儿]

    2010-01-04

    今天看到采访韩寒的文章,记者问他如果博客被关掉了怎么办,他说:“那我就跟我的博客合影一张咯。就像一个朋友,他死掉了我也没有办法,只有和他合影。”也太感人了。他的博客朋友四处冒险,无时无刻不闯荡在生死关头。而将心比心,我的博客朋友健康活泼快乐,一副一百年也不会死的样子,我却一直不和他联络,真是情何以堪。所以就来了。

    因为时间太长,我也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就先说说上个月,我被邀请去一个有钱人社会的私人派队做了一次...裸上身的Bartender。这怎么说,也是对我身材进步的有力肯定。而且反正晚上有空,就去了;而且反正以前在酒吧打工的时候,三不五时我也是自动把上衣脱掉的。而且虽然pay很不错,但是也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裸上身Bartender。要是有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客人敢毛手毛脚,我可是会拿酒瓶K他的天灵盖的。如果是很帅的客人,那就……到时候再说。这个周六呢,就又被同样的主人邀请去一个马球场地做Bartender,不过这次是shirt on event,我听到这个细节,脑中可是直接蹦出了Damn it两个字。‘

    和P进行到现在,真是互敬互爱,和睦友好。有一次我们谈到送花,他说他从不送花,认为没有实际意义;我说花很好啊,我下班路过花店,都常常会买些花来装点美丽人生!结果过两天他去和老同学吃饭,晚上回来带来了很多外卖...以及玫瑰花。真是乐死人。不过后来有一次我和他在约在某个忙碌的车站,我也买了花送他,他竟然因为人多,不敢接过手,而只是拉住我快速走了起来!

    最惨的是呢,明明有男朋友,却度过了没有情人的生日,圣诞节,以及新年!因为他和双胞胎弟弟跑去了南美洲玩。而且是长达六周!说起来,他的双胞胎弟弟A,是一个直男,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别有一番风情!所以每当A跑来说P很烦人,很想打他。我都说:“请打。打死了你就是替代品。”他就会说算了。生日的时候,P远从秘鲁送来超大束玫瑰到我的工作上,我当时也是又喜又羞,变成大红脸。同时在马丘比丘,为我送来了这样的失落的印加文明!

    我啊,也来放一下双胞胎照片。就放个两三天,请大家抓紧时间复制下载,过时不补。想必你们是分不出来谁是谁的。

    至于我自己呢,出游不多,只在市内疯玩。偶尔也有去郊外的外面兜上一天。而且啊,下个月就要回国了!回江西前呢,要去香港和上海,请大家筹划一下。

     

    做了洗车小荡货

    玩了蹦床

    裸照总是要的

    超长条甫士照

     

     

     

     

     

  • 这一次啊 - [照片儿]

    2009-10-27

    我就顺水推舟地平铺直叙,假装这个blog从来也没有停止被写过。

    今天可是很跌宕起伏。一大早送走了P,继续睡到中午。星期一能够不用工作真是。。。比其他任何一天不用工作都要特别!然后啊,再三奔波,终于把新的网络给搞定了。我可是有很久没有使用到这么舒适的网络了。真是比舒适堡还要舒适呀。然后朋友来家里就打起了麻将,一下就打了十二圈,赢了130刀。就这样。也没有多跌宕起伏。

    好,想必大家也听出来其实P是重点。我们就在一起约莫三个月。秉持着类似于怀孕三个月禁忌的坊间传言,我才没有早早说出来。现在说出来了,我也不想说细节。整个关系呢,只能用intense来形容。

  • 亲情过后 - [照片儿]

    2009-07-09

    就是激情

     

     

  • 最近很想爸爸。前几天还梦见我拉爸爸陪我去买东西,结果爸爸好象很怕我会让他买单,特别先问我:“发了工资没?”我说:“发了。”他就说:“发了那就去买。”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梦。

    从小就粘爸爸。小时候总是觉得妈妈比较严厉,但是其实想想每次妈妈出差回来,我都会有新衣服穿,还有巧克力牛肉干等高级零食。粘爸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稍微多一些吧。据说还是婴儿的时候,从来都是爸爸带我睡,因为他觉得妈妈睡觉比较不警觉,担心她翻身压到我。爸爸的确很警觉,即使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小床,摆在爸爸妈妈的床的旁边。我每次半夜醒的时候,都会发现爸爸是醒着的。次数多了,有天我就忍不住问:“爸爸你不睡觉的吗?”爸爸说:“你醒之前都是会翻个身或者吧嗒个嘴,总会有些声响,我就醒了。”

    爸爸性格随和浪漫,爱听音乐,家里有很多七八十年代台湾歌手的磁带。很多同学家的录音机以及音响都成了摆设,我家的却从来都不闲着;他们给我买的电子琴,我都懒得弹,反而是爸爸常常午饭后弹一弹。我高中时最大的兴趣就是听歌,所有的零花钱都买了磁带,爸爸责怪我,我心里还想:“这还不是遗传。”我猜我妈心里也是这样嘀咕。爸爸爱养花。家里有个阳台,以前还有个后院,后院里架了个大鸡笼,砌了个小鱼塘。此外就都是各种花木以及大小花盆。有枇杷树,葡萄(枝蔓绕着鸡笼),迎春,茉莉,兰花,月季,夜来香(啊怎么越说越像妈妈桑在报小姐的名字),唐菖蒲,金银花,文竹等等。爸爸有空还会教我关于花的知识,花期,喜爱的温度和湿度。我小时候喜欢去外面采野生莴苣回来喂鸡,在爸爸的熏陶下,我还去挖了一颗小莴苣回来种,每天向大人讨来洗米水浇它,结果莴苣一直长得比我还高。爸爸喜欢古诗和对联,喜欢画画,字也很漂亮。家里楼梯的拐角,挂了好大一副画,长宽都有一两米,画在布上,是一个跪在地上捧着花的女子,旁边写着日期落款,以及”献给兰花“。兰花是我妈的名字。现在画布的颜色怕是已经变得很黄了。也不知道是他们谈恋爱的时候画的还是婚后画的。总之这么多年都大喇喇地挂在那,亲戚朋友都看得见。好象时下年轻人一样直率,只是感觉更真挚。我到现在也没做过这么浪漫的事。爸爸很久没有动画笔了,他偶尔说最大的愿望就是退了休搬到个清净的地方,画画种花。

    因为爸爸字好看,小时候每学期发了新书,我都只让爸爸帮我包——虽然妈妈会包更多花样,比如转角什么的。爸爸用挂历纸的反面把书平平整整得包好,在上面写了科目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空心字!有时候仲是繁体字添!老师常常会夸奖,同学也很羡慕,还会央求我请爸爸也帮他们包,我都一律婉拒——有时候怕是婉也不婉——有这样的爸爸,谁要你们来分享呢。大概是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我把数学练习册给弄丢了。就是和课本一套的习题册。我读的是实验班,全校就我们一个班不一样。其他班的课本是省里统一的,我们的教材是北京石景山的,当时买不到,邮递业也不如现在发达,再去订怕是要等一两个星期。九一年左右,猜想当时复印机也不普及。结果爸爸竟来去借来一本,然后用白纸装订出一个本子,晚上就在台灯下帮我硬生生抄出一本新的练习册,连里面那种小女孩做作业的图他都照样画了下来。我的作业一点也没有耽误。只是从爸爸的字迹上看的出,刚开始写得非常完美,几乎是和印刷体一样的宋体字,最后几页就比较是手写体,小女孩的图片也不画了。每次想到这个细节,都觉得爸爸很可爱。不知道他当时在台灯下抄到凌晨三点,口干舌燥,眼皮发重,回头看我在床上酣睡正浓,会不会心里多少有一丝怨恨。:)

    爸爸是最好的旅行伙伴。有时候觉得爸爸很有古人之风。我家离庐山很近,爸爸或妈妈有时候会去山上开会,一开好几天,如果正好是暑假里,就会把我带去。如果是和妈妈去,就会常常上街买东西,然后会有很美味的饭局以及卡拉OK,培养了我对纸醉金迷的生活的迷恋(可没有讽刺,是真的很喜欢哟!)。和爸爸去就完全不一样。爸爸会在午饭后的空隙,带我到宾馆的后山上,循着乒乓球般的大便,找到野山羊。不知不觉来到开朗的风景处,直接望见山下的九江城。如果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爸爸就会带我去有名的景点,坐在悬崖的旁边,一坐就很久,看着云雾沿着山崖一路爬上山,漫过脚踝。还有一次在山上走着,忽然下起大雨,路边松树下也适时出现了卖雨具的人,爸爸买了两件塑料雨衣,一次性的,大概只一块钱一件,我们一人披着一件,在雨里的山林小路中奔跑起来,好象我忽然大了几岁,爸爸小了十几岁,我们变成一样年纪的少年。这是父子间的诗意。

    我小时候没有固定的零用钱,每天早上爸爸叫我起床,然后给我一块钱吃早点。我通常去吃一碗清汤。我们称的清汤,大概象是上海小馄饨,然而皮更薄,几乎是透明的。更类似于福建的扁肉,然而里面肉好象更少一些——啊听起来好象很可怜吃不饱的感觉!Anyway,是很好吃的,比起愣头愣脑的菜肉大馄饨,清汤感觉温柔聪慧多了,一看就是江南小吃。我们的早餐基本款就是清汤或米粉。下午放学,我又会去问爸爸要六毛钱,去对面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牛角包。甜得不得了,当时很爱吃。以前健力宝还在市面上的时候,有一年暑假,爸爸忽然就搬回来一箱,让我受宠若惊,还问:“是给我喝的吗?”因为很怕是要拿去送人。因为爸爸虽然对我接近溺爱,但营养价值低的零食类是不太会主动买的。高中军训时,每天晒太阳,爸爸也去买了一箱健力宝。健力宝也太好喝了!简直全世界最好喝的国产饮料……仅次于椰树椰汁。

    我喜欢书,也多半是爸爸培养的。以前爸爸给我读三百六十五夜,到了我三岁就不读了,让我自己看,不懂的字就问他。我便自己看,所以早早的识字了。后来在婆婆家的大院的角落里拉野屎(因为不敢去深坑式的茅厕),也端着一本书边看边拉,邻居看见了去告诉我婆婆,说我很好笑,拉屎还装模作样要看书。婆婆又生气又骄傲地告诉他们我是真的在看书的。小时候如果陪爸爸值班,爸爸就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一本书,我就能看一天不说话——新华书店就在家对面,开心死了。还有一次班上春游,我兴奋了好几天,到了那天却感冒。我坚持要去,爸爸当然不允,我在家生闷气,那股气我到现在都记得。结果爸爸出门给我买了一套四册的阿凡提故事集。虽然远不能弥补错过春游的怨气,却始终不能忘掉爸爸的一番苦心。

    读大学后,每次假期结束乘火车回学校,爸爸都一定要亲自送到车站,怎么推都不管用。爸爸会有各种理由,怕我箱子太重,怕我自己去误点。去了还一定要亲自给我把箱子搬上车放在行李架上,抢也抢不过来。妈妈在一边说你爸腰不好,别让他搬。害我好象很不孝顺。

    现在打电话回来,常常和妈妈说很多。和爸爸反而变成了日常的寒暄,问问天气,问问身体,爸爸还不忘叮嘱我注意保暖,不要踢被子。在家的时候,爸爸总是帮我盖被子。他还常常说“会不会让我帮你盖到三十岁“。因为父亲节,刚才发短信回去祝他健康快乐,他迅速地回了”谢谢“两个字。有时候真想回到小时候,就当爸爸的小小的儿子。

  • 水性杨花 - [不太散的文]

    2009-06-14

    在这样淡得不能再淡的银幕淡季,我平均一个月才看两部电影吧。而且还是下载在家看。看的时候也不抱什么期待,因为都是些五分,六分的电影。但是就这样却也竟然看到了《Easy Virtue》这样的电影,中文叫水性杨花。电影类型虽然不是豪华式大片,一看也知道不是奔着任何奖项而去的,但是卡司阵容却无比强大。有Colin Firth和Kristin Scott Thomas,一个是我最喜欢的达西,一个是我最喜欢的电影(没有之一)——《英国病人》的女主角……啊好多标点符号。至于女主角Jessica Biel,我本身可没有很喜欢,因为牙齿和下巴很暴,又有点显老。电影一开始我就想:“一样是暴牙,怎么不找Scarlette Johanson?” 此外Ben Barnes也太美了,是天涯上那帮人喜欢的型!我平时可是很不喜欢这种型呀,不过Ben Barnes美归美,但是男子气概和贵族气质都很足,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够坏——说起来天涯上那帮人喜欢的国外男星也未免太阴柔了,雌雄实在莫辨。

    先来上一些尺寸参差不齐的照片。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古典风味的经典发型,太好看了。

    影片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无法进入。我觉得主要原因是Ben太好看,而且沉浸在爱河中——我受不了帅得很遥远的帅哥,看了恼火。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而Colin Firth也体态臃肿老态毕现,我要很努力才想得起从湖中游完泳上岸的湿漉漉的达西的模样。后来渐渐笑点多起来——英国人可不需要象金凯瑞那种用力的搞笑,他们只要说话就好笑了,好笑之余却还很有吸引力。矛盾也越来越强烈,本来只是《我的野蛮奶奶》,变成了《婆婆媳妇小姑》,最后简直象琼瑶剧女主角有那么多的敌人。音乐也越来越好听。影片一开头就是Jessica自己唱的Mad about the boy,竟然被她驾驭得游刃有余,活脱脱的爵士名伶。还有爵士版的Car Wash。后来到了Jessica骑着摩托车去和那帮骑着马的英国人去打猎的时候,音乐竟然是Sex Bomb,接着是Let's misbehave,都是新版本,特别好听。我当时就想等下立刻下载原声带。结果十五分钟后,影片最高潮,Jessica Biel和Colin Firth在众目睽睽之下跳了一首贴面Tango,这支Tango的迷人程度实在是不亚于……怎么说……《真实的谎言》里那支Tango呀!此外非常感人,我鸡皮疙瘩四起。然后我看完电影也没有下载原声带,因为实在等不及,直接去音像店买了CD。要知道连小甜甜布莱妮斯皮尔斯布鲁斯南伯格发片的时候我都没有买碟。说起来,小甜甜11月要来澳洲开演唱会了,真是激动死了。票价啊,可是JT的两倍,和娜姐是一个档次的。

    就请大家看探戈。视频里有不知道什么鬼语言的配音,但是这是网上最完整的。

  • 墨尔本的天气啊,号称舒适宜人。尤其是当下的秋天,呼吸都比平时要深。树叶也纷纷变红,随便一个城中小公园都美得好象挂历。虽然我个人特别偏爱热乎乎的夏天,但是在这样的秋天,穿着薄薄的外套走在马路上,明明没有风脸上却总是觉得凉习习,Ipod里最好播到Jason Mraz的《Make it mine》这样的歌。朋友约我去任何地方我都愿意前往,如果要迟到而不得不小跑几十米,额头也不会沁出汗珠。睡觉的时候盖不盖被子都无所谓,觉得冷就把手脚都搭在他身上,热了就自己翻到床的边沿,离他远一点。

    不过直到有一天我很早就要出门,差不多早上五点半吧。到处都是浓雾,我还多少因此有点兴奋。过了大概十分钟我才觉得很不妙。因为冷。冷也分很多种。比如说严冬里,头天晚上天气预报员表情严峻地说明天冷锋过境,强风七八级,气温会降到零下十度。那么你钻进有两层厚被子的被窝,暖暖地睡上一觉,早上额外地多穿了毛衣和厚外套,帽子围巾手套一个都不能少,早餐也特别吃了最暖身的,再走出门,还是冷得牙齿打颤,一路走到地铁站都在想不如就今天辞职立刻回去被窝里。然而其实看看周围的人都在和严寒对抗,你再把领子拉拉紧,加快步伐,也就不那么冷了。

    而我那天可不一样。只穿了单薄的衬衣。一路上也不见行人。雾大的可以看见小水珠漂浮在空气中。我嘴唇和下巴开始麻痹,眉毛上都感觉结了冰。只想着为什么会这么冷为什么要这么冷。

    几小时后,浓雾散去。风停下来,阳光越来越明媚,一切都正常起来。碰到不太熟的人,还会对我说:“What a lovely day!” 我只觉得一肚子的怨气吐不出。只想掐住他的脖子说:“你再说一次试看看!”

  • Byron Bay - [照片儿]

    2009-05-14

    啊这个假期也太美了。Byron是一个小镇,悠闲自在,充满了Backpackers和从各地前来冲浪的帅哥。酒店楼下就是棕榈树和沙滩,名副其实地在浪涛声入睡,在鸟叫声中醒来。无论是怎样不习惯早起的我,住在那边也每天早早的就起来,去吃个早餐就跑到海边去了。

    我们去Byron前就知道一定要去山顶的灯塔,结果第一天晚上吃完晚饭我们就开车上了山,想说可以看看月光下的海。上山的路蜿蜒狭窄,也没有路灯,路边的树茂密丛生,没有光透进来,气氛恐怖阴森;开到半路竟然莫名其妙地下起大雨,大到车里的音乐声都听不见,只听见雨水打在车顶的声音。所有恐怖电影连环杀人案的情节都跳出脑海,Kale和我一路尖叫到了山顶,High翻了天。

    多数时候我都在海边。我可不会冲浪,只租了一个Bodyboard来玩,也玩得很High。不然就是和backpacker们一起打排球。天气不太好的那天,就开车到黄金海岸去,结果一路上天气也渐渐晴朗起来,心情变得更好,立刻跑到黄金海岸的Hermes买了很美的帽子!

    美中不足的是星期二啊,老子的Armani白色亚麻衬衣竟然不翼而飞了。纯白亚麻衬衣呀可是海边度假必备圣品,平时都很少穿到,难得带出门,竟然丢了。唯一的可能性就被他们收床单和毛巾的时候一起收走了,去前台问,他们说脏的床单已经被洗衣公司的人收走了!我失落了大半天。不过还好第二天他们打电话来说找到了。好可怜的衬衣,没有被穿到,还混在脏毛巾和床单里过了一天。

    最后这张,还真象是key上去的呀。

  • 这一次的恋爱又紧锣密鼓的展开了。不过还真是很紧张呀。因为我和Trent认识也有……早在我和Jarrod在一起的时候就认识了。他是dancer,也是我同事的室友。我的同事啊很贱,不过现在我可以说她终于做了一件好事。他仅仅20岁。啊年轻的肉体,我已经到了老牛吃嫩草的地步。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和比我小的在一起吧!这一次的起承转合很特别。刚开始就好象old couple,对对方极尽挖苦之能事,一有机会就要嘲笑对方,什么东西都可以嘲笑。说什么话都要分外小心,否则就会被逮住机会讽刺一番。现在才渐渐走上和谐大道。不过我还满享受互相挖苦的。小细节可以以后分享。今天我可没有时间,我要打包,明天早上就飞去Byron Bay和Gold Coast度假一番,不过不是和Trent,是和好朋友Kale.

  • a fortnight - [不太散的文]

    2009-04-21

    和Cirque Du Soleil的一个舞台管理Peter在一起呆了两周——因为他仅仅在我市逗留两周——所有他们的人都要跟着Dralion这场演出呆上三个月,仅仅他一个人,两周就要去蒙特利尔,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中的这是什么彩。Anyway,这两周来真是色彩斑斓落英缤纷。正如罗马古老谚语所说,预知限期的恋爱格外浪漫。有的关系到了后来,会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有些关系却从第一天就开始到计时,真是让人恨不得挂上一副写着“惜缘”的字画在墙头哟!

    先是去过了他们第一场表演后的Party,我是不知道Party走的是什么风,只好保险起见,衬衣领带配皮衣出席。想说这样冷热酸甜老少咸宜。结果到了发现大家虽然没有很正式,但是Peter竟然穿了燕尾服,口袋里还配了羽毛,真是后悔没有穿tuxedo来。过了两三天,Peter把我弄去看了Dralion。就,杂技表演竟然也可以这么好看。我就鸡皮疙瘩乱喷,还配合尖叫。上半场结束时,眼眶也湿了!不过我觉得有可能是很多演员都是中国人的原因。外加高空秋千那边,男的把女的抛在空中,女的疯狂团身翻腾向外翻腾向内翻腾,结果没有被男的接住,掉了下来。然后又上去默默继续演出。看杂技就是要看这种,谁要看接得住的啊!看完了,Peter来把我带到了后台,我看到了有一长排位置的化妆室,觉得很厉害,很想自己也找个位置坐下来,边把京剧脸谱画在脸上,边唱《小丑》。

    后来一天一天过去,两周限期就到了。两周这么短,好象一张专辑都来不及听完,一场雪也来不及融化,一杯热茶也来不及变凉;但是这么大的城市里,却已经到处留下了影子。

    今天在没有人的健身房自拍了。

  • 坠楼 - [不太散的文]

    2009-04-14

    这一次终于有一件丧心病狂的力量十足的真人真事来搬上银幕。其实有两个多星期了吧。先交代一下背景,我住的是Units,中文里是叫单元楼吧。说起单元楼啊,总觉得走进去是个黑洞洞的楼道,旁边摆了破旧的自行车,还码着几十块蜂窝煤。不过我住的这个呢,楼梯是在楼在外面的,没有那种楼梯间。不过我住的是底楼,楼梯和我也没有关系。另外,左右都各还有两三栋一样的楼房。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往常一样赶在日出前回到家睡觉。星期天的早上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总之我还非常困,应该是九点左右吧,室友敲我的门,我很辛苦的醒过来,还说:"just come in."结果他说:“警察在外面,要问我们话。”听到这种话,真是不醒都醒了。我随便套了个睡裤和Tshirt就出去了。到门口,发现门口站着两个警察等着我,在他们背后,还有五,六个警察在忙来忙去。此外!我家门口的小空地,已经完全被那种有police标记和字样的带子围起来了。我的第一反映是“上电视了!”,立刻就把门关上,回去洗手间补了很多妆,并且吹好头发,再重新出来………骗你们的啦!总之门口是一片犯罪现场的景象,但是我没有戴眼镜,加上门口这两个挡住了我的大部分视线,我也不想在他们面前做出一般市民东张西望的八卦模样,所以就沉着地和他们对话。结果他们说今天凌晨有人坠楼,问我有没有听到什么看到什么。我说我回家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异样,之后就一直在睡觉。答完我就立刻回去睡觉了。到了中午起床我再打开门,外面已经没有人了,我才看到地上超大一滩血,已经被用沙土盖住,但是还是很明显。

    过了几天,遇见隔壁的邻居,是他当时听到声音报的警。他说那个人被送到医院,第二天就死了。死者身上有酒味,住在旁边的楼里,可能因为这些楼长得都一样加上又喝醉了,走错了路。至于具体怎么摔下来,警察还在调查是自己不慎还是他杀。很惨啊。而且不知道我家会不会从此闹起鬼来。不过发生了这种事情,以后约会的时候如果安静和尴尬,至少可以多一件事情来讲。

  • 我也要进行一下我很久没有从事的自拍!仲要扮可爱添!你们恶毒的言语啊,尽管来吧!我可是在风言风语中长大的。就连高中隔壁班的女语文老师(语文女老师?)都要根据她自己的捕风捉影管中窥豹盲人摸象所得来的信息而在学校这个小小社会中传播关于我的流言蜚语,还要去说给我妈听,我妈可不信。我爸我妈啊,只要是听到说我做了什么坏事情,不管是真是假,都首先抱着不相信的心态;万一最后是真的,也只好自认倒霉,大腿一拍承认自己“这一次押错宝!”真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亲。总之这个女语文老师,尖嘴猴腮不务正业,业务不精却嗜好权力,是为人师表的反面教材与反面活化石。还好我没有在她的班上,不然老子语文成绩这么好,可不就白白便宜她了!说起来,我自己的语文老师非常好,非常语文老师,非常敏感和文艺,完全不沾学校的管理部门。经常边走路边夹一根香烟,看起来和学画画的万年留级生们差不多,真是有一种让人疼惜的破碎美!我是不知道他的家庭怎么样,不过我觉得象他这样的一个作为很语文老师的语文老师,应该有一个泼辣凶悍的老婆,孩子呢应该是一个女儿。这样就太有剧情感了。Anyway,我不怕风言风语,也不代表我什么都接受,不太礼貌的东西啊,我可是要删光光的!

    说起来这个帽子,可是一个百搭。不过我最喜欢搭衬衣领带以及复古花纹毛线背心,一整个一九三零美国风!应该说一口《铁拳男人》里面的口音,也可以当《换子疑云》里面的人物,开着喷蒸汽的汽车在街上突突突的来来去去;或者被经济大萧条所折磨,拿着一卷报纸和一群人一起在工厂的外面边抽烟边等待工头挑中自己。不过也有一个人说我那样很象。。。火车司机,我想,怎么说,他说的也对!

  • 不当零十分 - [很散的文]

    2009-03-31

    我意识到,日志越写越少,并不是我比以前变的无趣了——好吧可能是有一点,不过主要是因为记性变差了,外加为了生计奔波打拼,并没有以前那么有空了。因为平时还是会涌上很多想写的东西,而每每坐到电脑边,却只想添碗饭泡个老人茶或者嚼几个鸭翅膀,把脚架空,边吃边喝边看上一部好电影,好好放松一下;难得有兴致想把平时想的写下来,却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俗话说,再好的记性也比不过一根烂笔头,我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我也常常想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而且现在的本子呀,精美得要死,纸张的色泽看上去比有机蔬菜还要健康,价格呀也是比印满知识的书籍还要昂贵。但是我觉得随身带一个小本子记录自己的个人思潮的人,装腔作势的程度和那种人差不多,那种人就是,你知道,有一种女人,会跑到星巴克去,点一杯低卡低脂无糖的卡布奇诺,把笔记本电脑打开来,然后把长头发统统撩到一边去,变成零十分,斜着脑袋开始打电脑。我宁可做一个没记性的人,也不要当那种女人哟!

    陈医生的新专辑,可不是不好听哦。有很多我家C.Y. Kong的参与。Allegro, Opus 3.3 a.m.越听越好听。《于心有愧》则更是一遍就上瘾的上口好歌!而且歌词也太——人文关怀了吧!“立志助世人脱贫以为便伟大到像多麽有为
    ”,犀利得要死。林夕呀,一下就又把黄伟文比下去了。黄伟文写的那个。。。主打歌《沙龙》,就真是,但愿是我太愚钝,看不出深度——这种歌词,连台湾乐坛也不要用了呀。“升职那刻新婚那朝,成为父母的一秒,要拍照的事可不少。”他是多希望这首歌能被选为奥林巴斯主题曲啊?

    而其他歌,之前提过,潘裕文的《心里的狮子》,到现在还在听。也听一听梁文音的《最幸福的事》,黄国伦评论说她唱很完美,我可是觉得她唱得太虚弱了,嘤嘤地唱完整首,好象杨丞林之类的偶像派。英文歌方面,狂听了Sam sparr的《Black and Gold》,明明是一个澳洲小同志的样子,声音却有磁性的出奇,黑人一般性感。还有Zoe Badwi的《Release Me》,我可是很少推荐舞曲的,不过真的太high了。看《革命之路》时听到的猫王的Crying in the chapel,也是爱不释手。

    现场的Black and Gold. 还有个更好的现场版,可惜不支持嵌入。http://www.youtube.com/watch?gl=GB&hl=en-GB&v=mUjmsNQ2NPw&fmt=18

  • 故地重游 - [照片儿]

    2009-03-29

     

    就先上照片,其他的呀,日后再说!

     

    附赠两年前同一地点的照片!竟然还戴着耳环! 真可谓岁月如飞刀!

     

  • 迷惑 - [很散的文]

    2009-03-19

    1.我觉得啊,台湾娱乐圈百花齐放这件事情很好。有些人纵横数十年还屹立不倒也很令人感动。不过我觉得这些多年来都在打拼的人,最好是慢慢变老,或者在圈内地位明显变高,总之要有些显著变化;或者至少要很红,三天两头要曝个光才可以。不可以象黄嘉千一样,一直半红不紫,忽然一下子出现在电视上,让人想到对她的上一次记忆——还是个发片歌手,而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观众的衰老可不需要你们这些艺人来提醒呀!

    2.帅哥可是人人都爱看。每每看到都会心情好。不过呢我只喜欢看普通帅的帅哥,有一点无伤大雅的缺陷的帅哥,作为邻家男孩的帅哥,“每个班级总会有一两个”的帅哥,而不喜欢看五官如雕刻身材一百分气质非凡家境还很好的完美帅哥,每每看到我都会钻入牛角尖,无数问题涌出来——“为什么这么美?”“为什么这么会拿捏轻浮和不屑的中间点?”“他的父母长什么样子?”“他的父母是用什么把他养大的?”“他的童年是什么样子?”“我们在玩泥巴,扮家家酒,躲猫猫(……)的时候,他在玩些什么?”掉入这样的无法得到解答的问题的深渊,无法自拔。

  • 邻居吵架 - [不太散的文]

    2009-03-01

    今天中午出门的时候,隔壁那一对在吵架。我记得最开始是女生住进来,后来男生也常常在,也不知道是不是完全同居了。周末常常会有一帮样貌上乘的小伙子来玩,大声喧哗,有时候还唱歌到半夜。直人小伙子们的谈笑声分外动人,常常撩到我坐立难安。Anyway,今天中午他们就吵架,我听见男生很大声的说:“You are nasty!......i don't care, you are a nasty girl! You say things you shouldn't say!” 我还觉得好笑,语气凶得不得了,说出来的却都是这么温和亲切的词。难道不是应该说些aXXhole, son of a BXXch之类的吗?而且女生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东西?如果是因为说了什么难听的话而吵架,想必很快就和好了吧。

    结果我晚上九点回家,竟然还在吵,而且愈演愈烈。女生开始尖叫,男生还问:“Why are you screaming?” 再过一会,女生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门外,并且猛烈敲门,以类似于火车站门口抱婴儿的妇女喊“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的速度以无间隔的方式大喊“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喊足五分钟,语言的表情也毫无变化。难道重复喊“open the door”这种句子的时候,不是应该以渐弱的语速,音调和音量进行的吗?而且随着语速和音量的渐弱,人也要缓缓以绝望的姿态扶墙坐到地上来,声音由呐喊最终变为啜泣才对呀。后来我就听见男的猛的开了门,大喊:“Listen! Lady! (早上还是nasty girl,现在就变Lady了)You stay away from me! Fuck off!”  然后门又关上了。女的又继续敲,我听得也烦死了。总之女的最终还是进去了。现在也没有什么声音。

    我室友的朋友在我家玩,他说觉得那个女的很可怜,"i want to give her a hug." 真是做作。情人吵架,哪里有谁可怜,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吵。不过我一直在想,前天我在离家很远的一个地方吃饭,还竟然撞见他们两个一起逛街,虽然没有到搂搂抱抱十指紧扣的地步,但也算是有说有笑,一副习惯对方的样子。天天枕边缠绵的人,一吵起架来就要变的这么难看,爱情是要让人说什么好。

  • 有很多菜,我以前暗暗对着墙壁和自己的心发誓这一辈子也不要吃它们,但是现在对变得餐餐吃也很开心。比如芹菜,我以前觉得这根本就是恶趣味蔬菜。嚼又嚼不烂,并且带有令人不悦的类中药气味,如果拿来炒肉类,简直活生生把那些更珍贵的肉给毁了。现在我就很爱吃,而且通常小芹菜不太容易买到,到处都是西芹,我还觉得西芹的气味太隔靴搔痒,不够凶猛!其次就是木耳,以前家里年夜饭里一定少不了炒米粉,这可是江西人的最爱,早饭都是吃米粉;但是家里炒的时候总是加木耳进去,我都要小心翼翼把木耳挑到一边。因为木耳可是完全没有令人喜爱的地方啊——我觉得第一个想到“木耳”这个名字的人,一定自以为很俏皮很有想象力,孰不知我听到“木耳”只会想到长满耳朵的烂木头怪兽。木耳作为菌类寄生在木头上,本身是黑色,味觉上好象软绵绵,就象一滩浓鼻涕;咬下去却好象又嚼不烂,好象一堆塑料。还有生姜,生姜根本就是儿童的天敌吧,小时候看到妈妈吃生姜我就想离家出走。不过现在,对生姜的香味和微微辣味我可是上了瘾。还有海带,胡萝卜,以及猪肝猪心猪腰猪大肠鸡心鸭肫羊腰子这一类形形色色的内脏,我对它们的感情都在岁月的沉淀中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说起来,那些普通肉的名字艰深晦涩,五花肉,里脊肉,梅头肉,也不知道是在吃些什么东西,味觉上也是老实巴交千年不变;内脏的名字则形象易懂,让人真实明确地感觉到自己是在吃一只动物。

    说了这么多啊,让我来升华一下。食物方面啊,一直喜欢吃的东西我还在忠心地喜欢着;不喜欢吃的东西也争先恐后以各种方式获得了我的芳心。而那些不喜欢的人,看来看去也还是不喜欢;那些明明很喜欢的人,经过时间的洗礼却也变得没那么喜欢了。一个一个人,难道还比不过一条猪大肠吗?!

    人和食物在这方面换一换就好了。

  • 昨天因为看The Boy in the Striped Pyjamas(穿条纹睡衣的男孩),看到深更半夜,害得我上班还迟到十分钟。不过电影里第一个犹太人出场的时候,我就知道不看完这个电影我是不会睡的了,而且看完了还有好一阵子会睡不着。关于二战中犹太人集中营的电影不胜枚举,而且虽然有深有浅,但是题材本身太震撼人心了,所以我觉得这类电影算好拍的。这个电影是个改编剧本,借孩子的眼睛看战争和屠杀,有一点新意但也没有很特别。音乐非常好,两个小孩子也演得很好,尤其是那个德国小孩,调皮可爱,对妈妈撒谎的时候的表情让人忍俊不禁。德国男孩和削土豆的犹太老人的对话以及小孩一家加上那个中尉的晚餐上的对话都很精彩。结局太悲惨,德国男孩为了帮助犹太男孩找爸爸,which已经被杀死了,在电网下挖出了一个小地道,爬进了集中营,最后却和犹太人一起被押到了毒气室。我一心只希望他不要进集中营,乖乖回家和妈妈搬家。看到他钻进集中营的时候,还有一点责怪犹太男孩不应该请他帮这种鬼忙!最后在镜头的频繁切换中男孩挤在人群中被押到毒气室,我还一直在希望男孩的爸爸赶快来救到他。相反之前对犹太人遭到的生命威胁,我却没有这种紧张的情感。不免觉得自己的人性也需要被重新审视,而已经没有资格去评价纳粹了。

    此外最近也太多英语演出的讲德国人的片子里。The Reader里的演员倒还故意装德国腔,The Boy in the Striped Pyjamas则直接用纯正英国腔。好听死了!

    顺便提一个以前看到的事,台湾有一些文教组织曾发起运动要把“犹太人”改名为“尤太人”,原因是“犹”是犬字旁,有蔑视的意味。相应的犹太人团体的回应是对他们发起的活动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他们不会强迫干涉中文使用者对他们改称,一切顺其自然。这个消息让我对这个民族多添了很多好感。自信和尊严是存在自己心中的。反观很多国人喜欢在文字上找茬而动不动提出一些让人看不懂的抗议,真是不如真刀真枪做出一些令人尊敬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也不包括抵制这个抵制那个,不同意的人就想想印度人现在抵制我们的玩具,他们的这种抵制有没有获得我们对他们的尊敬和佩服?我们多出几个爱因斯坦,多出几个伍迪艾伦,民族好感度自然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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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了《doubt》,翻译成“虐童疑云”实在是太缺德太刹风景了。电影很厉害,不是在说故事,摆明了就是在启示人。到结尾也不交代神父到底有没有犯错。而说真的,在观影的过程中,我竟然站到了老修女的一边,因为什么——因为神父高高在上,好象象征权力的人都不是好东西;因为小修女年轻美貌,看起来就是头脑简单不谙世事。这些就是偏见。在一切都不确定的时候,人要怎么判断,往往就依赖偏见。有不只一次,我找不到一样东西,自然而然就怀疑到周围某个口碑不好的人,某个和我关系不好的人,某个家境不好的人,甚至某个仅仅面貌不善的人,并且越看他们越象小偷,而隔几天东西却被我在家找到。偏见就是人性最大最糟糕的弱点。当然也许老修女是对的,神父真的做了不可告人之事,但是这却不再是事情的重点。重点是仅仅因为怀疑而把他人盖棺定论的人,自己也将受到这种怀疑的折磨和拷问。今后再对人生疑,希望电影里的话能先在我脑中提醒一下——"What would you do when you're not sure?"

    此外演员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本来始终不喜欢Meryl,看完这个电影却不得不喜欢。她和黑人孩子的妈妈的对话太好看了实在是。此外Amy Adams我去年看了Miss Pettigrew Lives for a Day,一个小喜剧,她演一个漂亮虚荣有点让人讨厌的小明星,没有看出来她能演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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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是《Changeling》,这种旧式美国口音以及妇女装扮我也很爱,大红嘴唇也是我的常年最爱。内容没有什么好多说的。我去年还和朋友说过Angelina美归美,但是这辈子也就演演性感冷酷女杀手了,竟然立刻被Changeling推翻。我倒不是被她的哭戏吸引——我觉得这么压抑的故事,她再随便想想自己的小孩就哭出来了。我喜欢她打电影报警的戏,又紧张儿子又害怕警察。电影没有很美国大片,但是很奥斯卡。看得人气到半死,整场看完却也得不到释放,一肚子闷气不知道去哪出。我看完了,倒忍不住调侃Angelina不肯接受警察给的男孩:“哟,不是很会领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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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可以很瘦的我

  • 我摔跤啦 - [不太散的文]

    2009-02-10

    三更半夜骑车去附近的7-11买衣物柔软剂。眼看就要到达,我斜穿马路,自行车的轮子却嵌进了电车的小小轨道里,还来不及哼一声,连人带车就趴在了地上。半个自行车还在我跨下。还真是很久没这样摔跤了。我平时经常都会想,为什么小时候摔跤是家常便饭,长大了就几年才摔一次。以前真是在家里随便走走也能摔,旧痂还没脱落,新疤又印了上来。象这种自行车轮子嵌进轨道里的摔法,以前在国内也是经历过的,那时是嵌进了马路上水泥格子中间的小间隔。刚摔完的时候,心里阴影很大,再骑车,就离那些小间隔小沟沟远远的。但是时间久了也就忘了,渐渐也敢骑到附近去,还甚至故意快速横穿那些小间隔。默默地觉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摔的,要很倒霉才会摔吧。所以刚才摔的时候,我从端坐在自行车上到趴在地上的时间只有大概0.2秒,但是脑中就想了以上的那些心路历程,并且还想:“果然还是摔了啊!”想完这些呢,再看看有没有被谁看到。还好当时没有行人。过了会我发现膝盖在流血,还满大一片红的,我可是很勇敢,一点都没有在怕痛,只是在担惊受怕,不知道日后会不会留疤。不过想一想,从小到大,膝盖不知道要摔烂多少次,现在也没有疤,只不过膝盖比腿的其他部位要黑一点,但是大家都是这样的呀,就不担心了。

    生气的是7-11售卖各种各样适合不同洗衣机携带不同香型容量大小不一的洗衣粉洗衣剂,就是没有衣物柔软剂,连那种很便宜很难闻的都没有。我只好原路返回,一路远远地避开电车轨道。除了一个破膝盖,什么也没有带回来。

  • 在我人生中刚刚写下历史的连续44度的三天刚刚过去,星期六又竟然达到46度,是澳洲主要城市里有记录的一百五十年里的最高——这次是真的46度啦,我也不要再自动去加两度,因为真的够了。天气预报一周前就已经预报星期六会升到44度(后来确定达到46度),我还很疑惑,因为前一天也就三十度,怎么可能一下变热那么多。这里夜间一向都很凉爽宜人,可是那天早上五点我已经睡不着了。到了中午Shane来找我一起去游泳池,我一出门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狠狠打了脸,热辣辣地疼。一切都在融化,走路的时候要小心不要碰到路边的墙壁,电线杆,会被烫伤;拖鞋也变得软绵绵粘答答;风很大,但是毫无帮助,反而吹在背上格外疼痛。

    到了下午三点多,尘沙四起(这个竟然天气预报也有料到,真是厉害呀),天空一片诡异的黄色,游泳池水面上也落满了黄叶,感觉是end of the world或者飞碟随时降临。不过这些倒也不妨碍我们在游泳池嬉笑戏水,什么幼稚的游戏都玩了,色情的也玩了。反正这个游泳池自然而然的分为两边,一边是其乐融融的以父母带着儿女为主的家庭派,另一边则是身材大比拼泳裤大比拼太阳镜大比拼的同志部。走在泳池边要迎接的critical的目光和压力一点也不逊色于奥斯卡红地毯,我每次都很小心保持体态和表情,一定要是一副不卑不亢不得不失的样子,看到认识的人要适当地点点头,如果是熟悉的/喜欢的朋友还要过去碰碰脸亲亲嘴;如果忽然踉跄一下或者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那就只好立刻出去撞车自杀或者转行当直人了。

    五点多,我们一行三人离开泳池,去附近美好的小餐厅吃饭。这家餐厅太美好了,应该就叫做美好餐厅。更美好的是,就在我们步行过去的十分钟里,气温迅速降下来,我们坐在室外的屋檐下喝Gin & Tonic吃生牛肉沙拉看行人们和狗们走来走去,再过一会,就下了一场持续时间很短雨滴大如龟头的非常decent的夏天的雨,就没有人记得刚才的温度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当天天空昏黄尘沙四起的原因是城市周围到处都是山火,有小镇整座被烧毁,有小孩在逃命的时候和大人走失,还有人在车内被烧死。我看这些文字新闻的时候,还差点哭起来。不知道我现在太喜欢随便哭,还是因为时间地点都太接近自己也体会到当天的困境。今天还看到一辆大巴载满塔斯马尼亚的火警来救援。我看到他们,差点想上前下跪说:“快救救我们吧!”

    不过现在啊,气温是。。。十三度!我坐在着,还不得不在腿上盖一块毯子。这种天气,是要迷惑死谁啊!

  • 根本就找不到人一起去看林忆莲,找人去看Kylie倒是容易得不得了。结果还是Jarrod陪我去看。他愿意花钱去看这种他完全听不明白的演唱会,我还满感动的,立刻就给他一次Head job以示回馈。总之他的理由是,觉得平时没有spend enough time with me。

    场地不大,室内的,最多也就三千人。舞台也不大,她一共只带了四个dancer,两个伴唱。四个Dancer实在是丑得不得了。我生怕这些人的外型影响了Jarrod的观点,乱解释说这些人啊恐怕是从马来西亚找来的。。。音响效果也比不上我看过的其他演唱会。对曲目呢,我可是有很大的意见!不过这个稍后再详谈。总之由头至尾我还算很high的,每首都超大声的跟着唱,周围那些傻女人啊,小礼服倒是一件比一件漂亮,香水也是你喷三两我喷半斤熏死一个算一个,但是想必那些歌都听也没听过,仿佛对我大声合唱还颇有微词(看演唱会实在是最怕遇到这种人),但是到了《至少还有你》这首她们等了一晚上的歌的时候啊,她们自己也纷纷扯破嗓子合唱,吓死人了。

    至于曲目呢,算是把“夜色无边”和“08巡回”综合了一下,但是我的itunes里面林忆莲的歌的播放前十名可是一首也没唱到!我想看到的快歌基本都唱到了,《疯了》,《灰色》,《天大地大》,《不还你》。我很希望有《推搪》,《回家对着你妈妈》还有《无情实验》,不过这些歌她大概也只在香港会唱——怕是在广州都不会唱,所以也算意料之中,不算失望的点。慢歌呢,我最想听到那些台湾时期的专辑里的非主打歌,比如《有所谓》《诱惑的街》《再一个夜晚》之类的(《诱惑的街》这首有口皆碑的好歌竟然钱柜点不到!),照她之前的场次看呢,这些歌是完全可能出现的,在北京《有所谓》和《诱惑的街》都唱了,甚至还唱了《失踪》这么匪夷所思的歌!结果啊一首也没有。当然,唱了《Love sandy》medley非常令我惊喜,但是这里面却独独砍掉了《有所谓》,还真是不知所谓。此外,《哭》也没有,《为何他会离开你》,《当爱已成往事》也没有,《夜太黑》也没有。上张专辑里面唯一让我多听了十几遍的《要不要》也没有,明明在国内都唱了。我一度异想天开觉得她会唱一个《赤裸的秘密》给我大惊喜,当然也是没有。根本什么都没唱,以至于我现在简直想不起来她到底唱了些什么。

    好啦,让我满足了一下的,除了《love sandy》medley,就是她至少唱了《芝加哥的故事》。

    此外一年一度的gay pride march又到了。

    看到这个牌子啊,我眼眶都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