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很想爸爸。前几天还梦见我拉爸爸陪我去买东西,结果爸爸好象很怕我会让他买单,特别先问我:“发了工资没?”我说:“发了。”他就说:“发了那就去买。”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梦。

    从小就粘爸爸。小时候总是觉得妈妈比较严厉,但是其实想想每次妈妈出差回来,我都会有新衣服穿,还有巧克力牛肉干等高级零食。粘爸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稍微多一些吧。据说还是婴儿的时候,从来都是爸爸带我睡,因为他觉得妈妈睡觉比较不警觉,担心她翻身压到我。爸爸的确很警觉,即使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小床,摆在爸爸妈妈的床的旁边。我每次半夜醒的时候,都会发现爸爸是醒着的。次数多了,有天我就忍不住问:“爸爸你不睡觉的吗?”爸爸说:“你醒之前都是会翻个身或者吧嗒个嘴,总会有些声响,我就醒了。”

    爸爸性格随和浪漫,爱听音乐,家里有很多七八十年代台湾歌手的磁带。很多同学家的录音机以及音响都成了摆设,我家的却从来都不闲着;他们给我买的电子琴,我都懒得弹,反而是爸爸常常午饭后弹一弹。我高中时最大的兴趣就是听歌,所有的零花钱都买了磁带,爸爸责怪我,我心里还想:“这还不是遗传。”我猜我妈心里也是这样嘀咕。爸爸爱养花。家里有个阳台,以前还有个后院,后院里架了个大鸡笼,砌了个小鱼塘。此外就都是各种花木以及大小花盆。有枇杷树,葡萄(枝蔓绕着鸡笼),迎春,茉莉,兰花,月季,夜来香(啊怎么越说越像妈妈桑在报小姐的名字),唐菖蒲,金银花,文竹等等。爸爸有空还会教我关于花的知识,花期,喜爱的温度和湿度。我小时候喜欢去外面采野生莴苣回来喂鸡,在爸爸的熏陶下,我还去挖了一颗小莴苣回来种,每天向大人讨来洗米水浇它,结果莴苣一直长得比我还高。爸爸喜欢古诗和对联,喜欢画画,字也很漂亮。家里楼梯的拐角,挂了好大一副画,长宽都有一两米,画在布上,是一个跪在地上捧着花的女子,旁边写着日期落款,以及”献给兰花“。兰花是我妈的名字。现在画布的颜色怕是已经变得很黄了。也不知道是他们谈恋爱的时候画的还是婚后画的。总之这么多年都大喇喇地挂在那,亲戚朋友都看得见。好象时下年轻人一样直率,只是感觉更真挚。我到现在也没做过这么浪漫的事。爸爸很久没有动画笔了,他偶尔说最大的愿望就是退了休搬到个清净的地方,画画种花。

    因为爸爸字好看,小时候每学期发了新书,我都只让爸爸帮我包——虽然妈妈会包更多花样,比如转角什么的。爸爸用挂历纸的反面把书平平整整得包好,在上面写了科目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空心字!有时候仲是繁体字添!老师常常会夸奖,同学也很羡慕,还会央求我请爸爸也帮他们包,我都一律婉拒——有时候怕是婉也不婉——有这样的爸爸,谁要你们来分享呢。大概是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我把数学练习册给弄丢了。就是和课本一套的习题册。我读的是实验班,全校就我们一个班不一样。其他班的课本是省里统一的,我们的教材是北京石景山的,当时买不到,邮递业也不如现在发达,再去订怕是要等一两个星期。九一年左右,猜想当时复印机也不普及。结果爸爸竟来去借来一本,然后用白纸装订出一个本子,晚上就在台灯下帮我硬生生抄出一本新的练习册,连里面那种小女孩做作业的图他都照样画了下来。我的作业一点也没有耽误。只是从爸爸的字迹上看的出,刚开始写得非常完美,几乎是和印刷体一样的宋体字,最后几页就比较是手写体,小女孩的图片也不画了。每次想到这个细节,都觉得爸爸很可爱。不知道他当时在台灯下抄到凌晨三点,口干舌燥,眼皮发重,回头看我在床上酣睡正浓,会不会心里多少有一丝怨恨。:)

    爸爸是最好的旅行伙伴。有时候觉得爸爸很有古人之风。我家离庐山很近,爸爸或妈妈有时候会去山上开会,一开好几天,如果正好是暑假里,就会把我带去。如果是和妈妈去,就会常常上街买东西,然后会有很美味的饭局以及卡拉OK,培养了我对纸醉金迷的生活的迷恋(可没有讽刺,是真的很喜欢哟!)。和爸爸去就完全不一样。爸爸会在午饭后的空隙,带我到宾馆的后山上,循着乒乓球般的大便,找到野山羊。不知不觉来到开朗的风景处,直接望见山下的九江城。如果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爸爸就会带我去有名的景点,坐在悬崖的旁边,一坐就很久,看着云雾沿着山崖一路爬上山,漫过脚踝。还有一次在山上走着,忽然下起大雨,路边松树下也适时出现了卖雨具的人,爸爸买了两件塑料雨衣,一次性的,大概只一块钱一件,我们一人披着一件,在雨里的山林小路中奔跑起来,好象我忽然大了几岁,爸爸小了十几岁,我们变成一样年纪的少年。这是父子间的诗意。

    我小时候没有固定的零用钱,每天早上爸爸叫我起床,然后给我一块钱吃早点。我通常去吃一碗清汤。我们称的清汤,大概象是上海小馄饨,然而皮更薄,几乎是透明的。更类似于福建的扁肉,然而里面肉好象更少一些——啊听起来好象很可怜吃不饱的感觉!Anyway,是很好吃的,比起愣头愣脑的菜肉大馄饨,清汤感觉温柔聪慧多了,一看就是江南小吃。我们的早餐基本款就是清汤或米粉。下午放学,我又会去问爸爸要六毛钱,去对面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牛角包。甜得不得了,当时很爱吃。以前健力宝还在市面上的时候,有一年暑假,爸爸忽然就搬回来一箱,让我受宠若惊,还问:“是给我喝的吗?”因为很怕是要拿去送人。因为爸爸虽然对我接近溺爱,但营养价值低的零食类是不太会主动买的。高中军训时,每天晒太阳,爸爸也去买了一箱健力宝。健力宝也太好喝了!简直全世界最好喝的国产饮料……仅次于椰树椰汁。

    我喜欢书,也多半是爸爸培养的。以前爸爸给我读三百六十五夜,到了我三岁就不读了,让我自己看,不懂的字就问他。我便自己看,所以早早的识字了。后来在婆婆家的大院的角落里拉野屎(因为不敢去深坑式的茅厕),也端着一本书边看边拉,邻居看见了去告诉我婆婆,说我很好笑,拉屎还装模作样要看书。婆婆又生气又骄傲地告诉他们我是真的在看书的。小时候如果陪爸爸值班,爸爸就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一本书,我就能看一天不说话——新华书店就在家对面,开心死了。还有一次班上春游,我兴奋了好几天,到了那天却感冒。我坚持要去,爸爸当然不允,我在家生闷气,那股气我到现在都记得。结果爸爸出门给我买了一套四册的阿凡提故事集。虽然远不能弥补错过春游的怨气,却始终不能忘掉爸爸的一番苦心。

    读大学后,每次假期结束乘火车回学校,爸爸都一定要亲自送到车站,怎么推都不管用。爸爸会有各种理由,怕我箱子太重,怕我自己去误点。去了还一定要亲自给我把箱子搬上车放在行李架上,抢也抢不过来。妈妈在一边说你爸腰不好,别让他搬。害我好象很不孝顺。

    现在打电话回来,常常和妈妈说很多。和爸爸反而变成了日常的寒暄,问问天气,问问身体,爸爸还不忘叮嘱我注意保暖,不要踢被子。在家的时候,爸爸总是帮我盖被子。他还常常说“会不会让我帮你盖到三十岁“。因为父亲节,刚才发短信回去祝他健康快乐,他迅速地回了”谢谢“两个字。有时候真想回到小时候,就当爸爸的小小的儿子。

  • 水性杨花 - [不太散的文]

    2009-06-14

    在这样淡得不能再淡的银幕淡季,我平均一个月才看两部电影吧。而且还是下载在家看。看的时候也不抱什么期待,因为都是些五分,六分的电影。但是就这样却也竟然看到了《Easy Virtue》这样的电影,中文叫水性杨花。电影类型虽然不是豪华式大片,一看也知道不是奔着任何奖项而去的,但是卡司阵容却无比强大。有Colin Firth和Kristin Scott Thomas,一个是我最喜欢的达西,一个是我最喜欢的电影(没有之一)——《英国病人》的女主角……啊好多标点符号。至于女主角Jessica Biel,我本身可没有很喜欢,因为牙齿和下巴很暴,又有点显老。电影一开始我就想:“一样是暴牙,怎么不找Scarlette Johanson?” 此外Ben Barnes也太美了,是天涯上那帮人喜欢的型!我平时可是很不喜欢这种型呀,不过Ben Barnes美归美,但是男子气概和贵族气质都很足,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够坏——说起来天涯上那帮人喜欢的国外男星也未免太阴柔了,雌雄实在莫辨。

    先来上一些尺寸参差不齐的照片。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古典风味的经典发型,太好看了。

    影片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无法进入。我觉得主要原因是Ben太好看,而且沉浸在爱河中——我受不了帅得很遥远的帅哥,看了恼火。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而Colin Firth也体态臃肿老态毕现,我要很努力才想得起从湖中游完泳上岸的湿漉漉的达西的模样。后来渐渐笑点多起来——英国人可不需要象金凯瑞那种用力的搞笑,他们只要说话就好笑了,好笑之余却还很有吸引力。矛盾也越来越强烈,本来只是《我的野蛮奶奶》,变成了《婆婆媳妇小姑》,最后简直象琼瑶剧女主角有那么多的敌人。音乐也越来越好听。影片一开头就是Jessica自己唱的Mad about the boy,竟然被她驾驭得游刃有余,活脱脱的爵士名伶。还有爵士版的Car Wash。后来到了Jessica骑着摩托车去和那帮骑着马的英国人去打猎的时候,音乐竟然是Sex Bomb,接着是Let's misbehave,都是新版本,特别好听。我当时就想等下立刻下载原声带。结果十五分钟后,影片最高潮,Jessica Biel和Colin Firth在众目睽睽之下跳了一首贴面Tango,这支Tango的迷人程度实在是不亚于……怎么说……《真实的谎言》里那支Tango呀!此外非常感人,我鸡皮疙瘩四起。然后我看完电影也没有下载原声带,因为实在等不及,直接去音像店买了CD。要知道连小甜甜布莱妮斯皮尔斯布鲁斯南伯格发片的时候我都没有买碟。说起来,小甜甜11月要来澳洲开演唱会了,真是激动死了。票价啊,可是JT的两倍,和娜姐是一个档次的。

    就请大家看探戈。视频里有不知道什么鬼语言的配音,但是这是网上最完整的。

  • 墨尔本的天气啊,号称舒适宜人。尤其是当下的秋天,呼吸都比平时要深。树叶也纷纷变红,随便一个城中小公园都美得好象挂历。虽然我个人特别偏爱热乎乎的夏天,但是在这样的秋天,穿着薄薄的外套走在马路上,明明没有风脸上却总是觉得凉习习,Ipod里最好播到Jason Mraz的《Make it mine》这样的歌。朋友约我去任何地方我都愿意前往,如果要迟到而不得不小跑几十米,额头也不会沁出汗珠。睡觉的时候盖不盖被子都无所谓,觉得冷就把手脚都搭在他身上,热了就自己翻到床的边沿,离他远一点。

    不过直到有一天我很早就要出门,差不多早上五点半吧。到处都是浓雾,我还多少因此有点兴奋。过了大概十分钟我才觉得很不妙。因为冷。冷也分很多种。比如说严冬里,头天晚上天气预报员表情严峻地说明天冷锋过境,强风七八级,气温会降到零下十度。那么你钻进有两层厚被子的被窝,暖暖地睡上一觉,早上额外地多穿了毛衣和厚外套,帽子围巾手套一个都不能少,早餐也特别吃了最暖身的,再走出门,还是冷得牙齿打颤,一路走到地铁站都在想不如就今天辞职立刻回去被窝里。然而其实看看周围的人都在和严寒对抗,你再把领子拉拉紧,加快步伐,也就不那么冷了。

    而我那天可不一样。只穿了单薄的衬衣。一路上也不见行人。雾大的可以看见小水珠漂浮在空气中。我嘴唇和下巴开始麻痹,眉毛上都感觉结了冰。只想着为什么会这么冷为什么要这么冷。

    几小时后,浓雾散去。风停下来,阳光越来越明媚,一切都正常起来。碰到不太熟的人,还会对我说:“What a lovely day!” 我只觉得一肚子的怨气吐不出。只想掐住他的脖子说:“你再说一次试看看!”

  • 这一次的恋爱又紧锣密鼓的展开了。不过还真是很紧张呀。因为我和Trent认识也有……早在我和Jarrod在一起的时候就认识了。他是dancer,也是我同事的室友。我的同事啊很贱,不过现在我可以说她终于做了一件好事。他仅仅20岁。啊年轻的肉体,我已经到了老牛吃嫩草的地步。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和比我小的在一起吧!这一次的起承转合很特别。刚开始就好象old couple,对对方极尽挖苦之能事,一有机会就要嘲笑对方,什么东西都可以嘲笑。说什么话都要分外小心,否则就会被逮住机会讽刺一番。现在才渐渐走上和谐大道。不过我还满享受互相挖苦的。小细节可以以后分享。今天我可没有时间,我要打包,明天早上就飞去Byron Bay和Gold Coast度假一番,不过不是和Trent,是和好朋友Kale.

  • a fortnight - [不太散的文]

    2009-04-21

    和Cirque Du Soleil的一个舞台管理Peter在一起呆了两周——因为他仅仅在我市逗留两周——所有他们的人都要跟着Dralion这场演出呆上三个月,仅仅他一个人,两周就要去蒙特利尔,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中的这是什么彩。Anyway,这两周来真是色彩斑斓落英缤纷。正如罗马古老谚语所说,预知限期的恋爱格外浪漫。有的关系到了后来,会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有些关系却从第一天就开始到计时,真是让人恨不得挂上一副写着“惜缘”的字画在墙头哟!

    先是去过了他们第一场表演后的Party,我是不知道Party走的是什么风,只好保险起见,衬衣领带配皮衣出席。想说这样冷热酸甜老少咸宜。结果到了发现大家虽然没有很正式,但是Peter竟然穿了燕尾服,口袋里还配了羽毛,真是后悔没有穿tuxedo来。过了两三天,Peter把我弄去看了Dralion。就,杂技表演竟然也可以这么好看。我就鸡皮疙瘩乱喷,还配合尖叫。上半场结束时,眼眶也湿了!不过我觉得有可能是很多演员都是中国人的原因。外加高空秋千那边,男的把女的抛在空中,女的疯狂团身翻腾向外翻腾向内翻腾,结果没有被男的接住,掉了下来。然后又上去默默继续演出。看杂技就是要看这种,谁要看接得住的啊!看完了,Peter来把我带到了后台,我看到了有一长排位置的化妆室,觉得很厉害,很想自己也找个位置坐下来,边把京剧脸谱画在脸上,边唱《小丑》。

    后来一天一天过去,两周限期就到了。两周这么短,好象一张专辑都来不及听完,一场雪也来不及融化,一杯热茶也来不及变凉;但是这么大的城市里,却已经到处留下了影子。

    今天在没有人的健身房自拍了。

  • 坠楼 - [不太散的文]

    2009-04-14

    这一次终于有一件丧心病狂的力量十足的真人真事来搬上银幕。其实有两个多星期了吧。先交代一下背景,我住的是Units,中文里是叫单元楼吧。说起单元楼啊,总觉得走进去是个黑洞洞的楼道,旁边摆了破旧的自行车,还码着几十块蜂窝煤。不过我住的这个呢,楼梯是在楼在外面的,没有那种楼梯间。不过我住的是底楼,楼梯和我也没有关系。另外,左右都各还有两三栋一样的楼房。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往常一样赶在日出前回到家睡觉。星期天的早上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总之我还非常困,应该是九点左右吧,室友敲我的门,我很辛苦的醒过来,还说:"just come in."结果他说:“警察在外面,要问我们话。”听到这种话,真是不醒都醒了。我随便套了个睡裤和Tshirt就出去了。到门口,发现门口站着两个警察等着我,在他们背后,还有五,六个警察在忙来忙去。此外!我家门口的小空地,已经完全被那种有police标记和字样的带子围起来了。我的第一反映是“上电视了!”,立刻就把门关上,回去洗手间补了很多妆,并且吹好头发,再重新出来………骗你们的啦!总之门口是一片犯罪现场的景象,但是我没有戴眼镜,加上门口这两个挡住了我的大部分视线,我也不想在他们面前做出一般市民东张西望的八卦模样,所以就沉着地和他们对话。结果他们说今天凌晨有人坠楼,问我有没有听到什么看到什么。我说我回家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异样,之后就一直在睡觉。答完我就立刻回去睡觉了。到了中午起床我再打开门,外面已经没有人了,我才看到地上超大一滩血,已经被用沙土盖住,但是还是很明显。

    过了几天,遇见隔壁的邻居,是他当时听到声音报的警。他说那个人被送到医院,第二天就死了。死者身上有酒味,住在旁边的楼里,可能因为这些楼长得都一样加上又喝醉了,走错了路。至于具体怎么摔下来,警察还在调查是自己不慎还是他杀。很惨啊。而且不知道我家会不会从此闹起鬼来。不过发生了这种事情,以后约会的时候如果安静和尴尬,至少可以多一件事情来讲。

  • 邻居吵架 - [不太散的文]

    2009-03-01

    今天中午出门的时候,隔壁那一对在吵架。我记得最开始是女生住进来,后来男生也常常在,也不知道是不是完全同居了。周末常常会有一帮样貌上乘的小伙子来玩,大声喧哗,有时候还唱歌到半夜。直人小伙子们的谈笑声分外动人,常常撩到我坐立难安。Anyway,今天中午他们就吵架,我听见男生很大声的说:“You are nasty!......i don't care, you are a nasty girl! You say things you shouldn't say!” 我还觉得好笑,语气凶得不得了,说出来的却都是这么温和亲切的词。难道不是应该说些aXXhole, son of a BXXch之类的吗?而且女生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东西?如果是因为说了什么难听的话而吵架,想必很快就和好了吧。

    结果我晚上九点回家,竟然还在吵,而且愈演愈烈。女生开始尖叫,男生还问:“Why are you screaming?” 再过一会,女生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门外,并且猛烈敲门,以类似于火车站门口抱婴儿的妇女喊“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的速度以无间隔的方式大喊“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 open the door!”喊足五分钟,语言的表情也毫无变化。难道重复喊“open the door”这种句子的时候,不是应该以渐弱的语速,音调和音量进行的吗?而且随着语速和音量的渐弱,人也要缓缓以绝望的姿态扶墙坐到地上来,声音由呐喊最终变为啜泣才对呀。后来我就听见男的猛的开了门,大喊:“Listen! Lady! (早上还是nasty girl,现在就变Lady了)You stay away from me! Fuck off!”  然后门又关上了。女的又继续敲,我听得也烦死了。总之女的最终还是进去了。现在也没有什么声音。

    我室友的朋友在我家玩,他说觉得那个女的很可怜,"i want to give her a hug." 真是做作。情人吵架,哪里有谁可怜,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吵。不过我一直在想,前天我在离家很远的一个地方吃饭,还竟然撞见他们两个一起逛街,虽然没有到搂搂抱抱十指紧扣的地步,但也算是有说有笑,一副习惯对方的样子。天天枕边缠绵的人,一吵起架来就要变的这么难看,爱情是要让人说什么好。

  • 有很多菜,我以前暗暗对着墙壁和自己的心发誓这一辈子也不要吃它们,但是现在对变得餐餐吃也很开心。比如芹菜,我以前觉得这根本就是恶趣味蔬菜。嚼又嚼不烂,并且带有令人不悦的类中药气味,如果拿来炒肉类,简直活生生把那些更珍贵的肉给毁了。现在我就很爱吃,而且通常小芹菜不太容易买到,到处都是西芹,我还觉得西芹的气味太隔靴搔痒,不够凶猛!其次就是木耳,以前家里年夜饭里一定少不了炒米粉,这可是江西人的最爱,早饭都是吃米粉;但是家里炒的时候总是加木耳进去,我都要小心翼翼把木耳挑到一边。因为木耳可是完全没有令人喜爱的地方啊——我觉得第一个想到“木耳”这个名字的人,一定自以为很俏皮很有想象力,孰不知我听到“木耳”只会想到长满耳朵的烂木头怪兽。木耳作为菌类寄生在木头上,本身是黑色,味觉上好象软绵绵,就象一滩浓鼻涕;咬下去却好象又嚼不烂,好象一堆塑料。还有生姜,生姜根本就是儿童的天敌吧,小时候看到妈妈吃生姜我就想离家出走。不过现在,对生姜的香味和微微辣味我可是上了瘾。还有海带,胡萝卜,以及猪肝猪心猪腰猪大肠鸡心鸭肫羊腰子这一类形形色色的内脏,我对它们的感情都在岁月的沉淀中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说起来,那些普通肉的名字艰深晦涩,五花肉,里脊肉,梅头肉,也不知道是在吃些什么东西,味觉上也是老实巴交千年不变;内脏的名字则形象易懂,让人真实明确地感觉到自己是在吃一只动物。

    说了这么多啊,让我来升华一下。食物方面啊,一直喜欢吃的东西我还在忠心地喜欢着;不喜欢吃的东西也争先恐后以各种方式获得了我的芳心。而那些不喜欢的人,看来看去也还是不喜欢;那些明明很喜欢的人,经过时间的洗礼却也变得没那么喜欢了。一个一个人,难道还比不过一条猪大肠吗?!

    人和食物在这方面换一换就好了。

  • 昨天因为看The Boy in the Striped Pyjamas(穿条纹睡衣的男孩),看到深更半夜,害得我上班还迟到十分钟。不过电影里第一个犹太人出场的时候,我就知道不看完这个电影我是不会睡的了,而且看完了还有好一阵子会睡不着。关于二战中犹太人集中营的电影不胜枚举,而且虽然有深有浅,但是题材本身太震撼人心了,所以我觉得这类电影算好拍的。这个电影是个改编剧本,借孩子的眼睛看战争和屠杀,有一点新意但也没有很特别。音乐非常好,两个小孩子也演得很好,尤其是那个德国小孩,调皮可爱,对妈妈撒谎的时候的表情让人忍俊不禁。德国男孩和削土豆的犹太老人的对话以及小孩一家加上那个中尉的晚餐上的对话都很精彩。结局太悲惨,德国男孩为了帮助犹太男孩找爸爸,which已经被杀死了,在电网下挖出了一个小地道,爬进了集中营,最后却和犹太人一起被押到了毒气室。我一心只希望他不要进集中营,乖乖回家和妈妈搬家。看到他钻进集中营的时候,还有一点责怪犹太男孩不应该请他帮这种鬼忙!最后在镜头的频繁切换中男孩挤在人群中被押到毒气室,我还一直在希望男孩的爸爸赶快来救到他。相反之前对犹太人遭到的生命威胁,我却没有这种紧张的情感。不免觉得自己的人性也需要被重新审视,而已经没有资格去评价纳粹了。

    此外最近也太多英语演出的讲德国人的片子里。The Reader里的演员倒还故意装德国腔,The Boy in the Striped Pyjamas则直接用纯正英国腔。好听死了!

    顺便提一个以前看到的事,台湾有一些文教组织曾发起运动要把“犹太人”改名为“尤太人”,原因是“犹”是犬字旁,有蔑视的意味。相应的犹太人团体的回应是对他们发起的活动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他们不会强迫干涉中文使用者对他们改称,一切顺其自然。这个消息让我对这个民族多添了很多好感。自信和尊严是存在自己心中的。反观很多国人喜欢在文字上找茬而动不动提出一些让人看不懂的抗议,真是不如真刀真枪做出一些令人尊敬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也不包括抵制这个抵制那个,不同意的人就想想印度人现在抵制我们的玩具,他们的这种抵制有没有获得我们对他们的尊敬和佩服?我们多出几个爱因斯坦,多出几个伍迪艾伦,民族好感度自然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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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了《doubt》,翻译成“虐童疑云”实在是太缺德太刹风景了。电影很厉害,不是在说故事,摆明了就是在启示人。到结尾也不交代神父到底有没有犯错。而说真的,在观影的过程中,我竟然站到了老修女的一边,因为什么——因为神父高高在上,好象象征权力的人都不是好东西;因为小修女年轻美貌,看起来就是头脑简单不谙世事。这些就是偏见。在一切都不确定的时候,人要怎么判断,往往就依赖偏见。有不只一次,我找不到一样东西,自然而然就怀疑到周围某个口碑不好的人,某个和我关系不好的人,某个家境不好的人,甚至某个仅仅面貌不善的人,并且越看他们越象小偷,而隔几天东西却被我在家找到。偏见就是人性最大最糟糕的弱点。当然也许老修女是对的,神父真的做了不可告人之事,但是这却不再是事情的重点。重点是仅仅因为怀疑而把他人盖棺定论的人,自己也将受到这种怀疑的折磨和拷问。今后再对人生疑,希望电影里的话能先在我脑中提醒一下——"What would you do when you're not sure?"

    此外演员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本来始终不喜欢Meryl,看完这个电影却不得不喜欢。她和黑人孩子的妈妈的对话太好看了实在是。此外Amy Adams我去年看了Miss Pettigrew Lives for a Day,一个小喜剧,她演一个漂亮虚荣有点让人讨厌的小明星,没有看出来她能演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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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是《Changeling》,这种旧式美国口音以及妇女装扮我也很爱,大红嘴唇也是我的常年最爱。内容没有什么好多说的。我去年还和朋友说过Angelina美归美,但是这辈子也就演演性感冷酷女杀手了,竟然立刻被Changeling推翻。我倒不是被她的哭戏吸引——我觉得这么压抑的故事,她再随便想想自己的小孩就哭出来了。我喜欢她打电影报警的戏,又紧张儿子又害怕警察。电影没有很美国大片,但是很奥斯卡。看得人气到半死,整场看完却也得不到释放,一肚子闷气不知道去哪出。我看完了,倒忍不住调侃Angelina不肯接受警察给的男孩:“哟,不是很会领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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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可以很瘦的我

  • 我摔跤啦 - [不太散的文]

    2009-02-10

    三更半夜骑车去附近的7-11买衣物柔软剂。眼看就要到达,我斜穿马路,自行车的轮子却嵌进了电车的小小轨道里,还来不及哼一声,连人带车就趴在了地上。半个自行车还在我跨下。还真是很久没这样摔跤了。我平时经常都会想,为什么小时候摔跤是家常便饭,长大了就几年才摔一次。以前真是在家里随便走走也能摔,旧痂还没脱落,新疤又印了上来。象这种自行车轮子嵌进轨道里的摔法,以前在国内也是经历过的,那时是嵌进了马路上水泥格子中间的小间隔。刚摔完的时候,心里阴影很大,再骑车,就离那些小间隔小沟沟远远的。但是时间久了也就忘了,渐渐也敢骑到附近去,还甚至故意快速横穿那些小间隔。默默地觉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摔的,要很倒霉才会摔吧。所以刚才摔的时候,我从端坐在自行车上到趴在地上的时间只有大概0.2秒,但是脑中就想了以上的那些心路历程,并且还想:“果然还是摔了啊!”想完这些呢,再看看有没有被谁看到。还好当时没有行人。过了会我发现膝盖在流血,还满大一片红的,我可是很勇敢,一点都没有在怕痛,只是在担惊受怕,不知道日后会不会留疤。不过想一想,从小到大,膝盖不知道要摔烂多少次,现在也没有疤,只不过膝盖比腿的其他部位要黑一点,但是大家都是这样的呀,就不担心了。

    生气的是7-11售卖各种各样适合不同洗衣机携带不同香型容量大小不一的洗衣粉洗衣剂,就是没有衣物柔软剂,连那种很便宜很难闻的都没有。我只好原路返回,一路远远地避开电车轨道。除了一个破膝盖,什么也没有带回来。

  • 在我人生中刚刚写下历史的连续44度的三天刚刚过去,星期六又竟然达到46度,是澳洲主要城市里有记录的一百五十年里的最高——这次是真的46度啦,我也不要再自动去加两度,因为真的够了。天气预报一周前就已经预报星期六会升到44度(后来确定达到46度),我还很疑惑,因为前一天也就三十度,怎么可能一下变热那么多。这里夜间一向都很凉爽宜人,可是那天早上五点我已经睡不着了。到了中午Shane来找我一起去游泳池,我一出门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狠狠打了脸,热辣辣地疼。一切都在融化,走路的时候要小心不要碰到路边的墙壁,电线杆,会被烫伤;拖鞋也变得软绵绵粘答答;风很大,但是毫无帮助,反而吹在背上格外疼痛。

    到了下午三点多,尘沙四起(这个竟然天气预报也有料到,真是厉害呀),天空一片诡异的黄色,游泳池水面上也落满了黄叶,感觉是end of the world或者飞碟随时降临。不过这些倒也不妨碍我们在游泳池嬉笑戏水,什么幼稚的游戏都玩了,色情的也玩了。反正这个游泳池自然而然的分为两边,一边是其乐融融的以父母带着儿女为主的家庭派,另一边则是身材大比拼泳裤大比拼太阳镜大比拼的同志部。走在泳池边要迎接的critical的目光和压力一点也不逊色于奥斯卡红地毯,我每次都很小心保持体态和表情,一定要是一副不卑不亢不得不失的样子,看到认识的人要适当地点点头,如果是熟悉的/喜欢的朋友还要过去碰碰脸亲亲嘴;如果忽然踉跄一下或者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那就只好立刻出去撞车自杀或者转行当直人了。

    五点多,我们一行三人离开泳池,去附近美好的小餐厅吃饭。这家餐厅太美好了,应该就叫做美好餐厅。更美好的是,就在我们步行过去的十分钟里,气温迅速降下来,我们坐在室外的屋檐下喝Gin & Tonic吃生牛肉沙拉看行人们和狗们走来走去,再过一会,就下了一场持续时间很短雨滴大如龟头的非常decent的夏天的雨,就没有人记得刚才的温度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当天天空昏黄尘沙四起的原因是城市周围到处都是山火,有小镇整座被烧毁,有小孩在逃命的时候和大人走失,还有人在车内被烧死。我看这些文字新闻的时候,还差点哭起来。不知道我现在太喜欢随便哭,还是因为时间地点都太接近自己也体会到当天的困境。今天还看到一辆大巴载满塔斯马尼亚的火警来救援。我看到他们,差点想上前下跪说:“快救救我们吧!”

    不过现在啊,气温是。。。十三度!我坐在着,还不得不在腿上盖一块毯子。这种天气,是要迷惑死谁啊!

  • 高温 - [不太散的文]

    2009-01-29

    本来呀还在说今年夏天过了一半都还不热,真是急死人,结果就给我来个连续三天过四十度。今天的官方气温是高达我闻所未闻的43度之多。43度诶!又不是沙特阿拉伯!而且以前在国内,夏天的天气预报最高也只报到39度,因为好象是有什么规定说到了40度就要停课停工之类的。所以每次一报39度,我爸就会说“肯定有40多度”,或者会说“太阳底下一定有四五十度”。所以我觉得这里其实有快五十度吧!而且我一出门啊,并不用走进太阳下,眼睛就会很痛睁不开,因为空气太热了,很象蒸笼里的空气,街上的人又多,大家都很象蒸笼里的包子。

    明天还是43度——实际上一定有快50度吧,每次想到高气温,真是忍不住要自动进行加法。我想去做点什么,做一点普通气温下做不了的事情,不知道这些事情包括什么,哎。

     

  • 陈小霞 - [不太散的文]

    2009-01-13

    那天我看超级星光大道。星光大道是一个在我人生中形成了很多转捩点的东西。本来我是不大要看选秀节目,除非是选手们唱了我超喜欢的冷门歌,我才会去找来听。然后陶晶莹我又觉得她很冷,不过她去生产小s来代班,我就看了一下,结果小s就完全没得发挥,我就又不想看了。还好小s冰雪聪明知道此地不宜久留,提出要退出,我就很好奇接下来是要怎么主持,结果来了张惠妹——我本来啊也不太喜欢张惠妹,觉得她也很冷,不过竟然主持得超好,又好笑又会唱,还唱了演歌,而且是我最喜欢的演歌之一《浪花節だよ人生は》。我就继续看下去——况且还有吴勇滨这种我很想去和他义结金兰的台语歌高手。孰料到了上个星期,张惠妹竟然没有来,来了星光四少。然后片头啊,就有画外音介绍,介绍到每个人的时候,就会轻微地配合播放出他们各自的歌的画面。我是没有太follow他们的歌,四个人里面我只有听林宥嘉,结果介绍到潘裕文的时候就放出了两句“跟着跑在心里的狮子,优雅但却勇敢的尝试”。我一听啊,耳朵就硬了,然后全身都软了,因为又好听又陈小霞;就……事到如今,陈小霞的歌只要听两句就可以确定下来。如果世界上有一个鉴别陈小霞作品的职业,我想必是会成为炙手可热的人才的。这两天就每天狂听这首歌,这首歌立刻就跳进了itunes播放计数的前十名,打败第一名谢安琪的《钟无艳》(人称“小富士山下”)是指日可待。陈小霞的歌呢,就明明好象很上口很易唱,但是又具备清新的气质,有点象校园歌手的歌,又让人想到台湾七八十年代的民歌时期,有一些句子感觉下一个音一定是这么唱,但是其实是个半音,一下就觉得不俗气。这首《心里的狮子》尤其具备这样的特质,她写给孟庭苇的《白天的星星》也是这样。不过呢,潘裕文的发音实在是有问题,“轮替”唱成“ruen替”,“我们紧握着手心”唱得很象“我们紧握着鼠蹊”,我还想说“鼠蹊紧握”还真是对“做爱”的很新潮很隐晦的说法。

    当然也不是她所有的歌我都一听就想到她本人,还有很多歌本身太好听,以至于没功夫去想是谁写的。有一些歌一直都知道是陈小霞写的,但是累积了一段时间多听了一些歌以后,再去看陈小霞的作品列表呢,就会惊呼“啊!这首竟然也是!”“啊到底是写了多少歌!”“啊竟然帮他/她/它写!”比如《我这么容易爱人》竟然是她写的——离开了以吉他为主的伴奏我还真的是听不出来。真正的惊讶的是呢,她竟然写了一首叫做《开始》的歌,演唱者是。。。庞龙!!!我不得不去听一下,结果还真的是。。。满好听的。

  • 看电影 - [不太散的文]

    2009-01-07

    先是看了Vicky Christina Barcelona,不过Woody Allen永远都是那个样子了,看了上一幕就知道下一幕要怎么拍。但是轻松口吻的讽刺,我总是百看不厌的。

    然后啊,《福斯特对话尼克松》,我可是要打高达9.8分之多!每一幕的表演看起来都是享受。那种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那种与强大对手决一死战的扣人心弦,其他任何真正的战争片,动作片都比不了。请一定要看,不过看之前就不要看故事梗概之类的东西了!只要知道水门这回事就可以了。所以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Revolutionary Road》就可以多说点没关系。这部电影我觉得很象《Little Children》,据说电影原定导演还不是Sam Mendes,而是Todd Field,但是Todd就选择了去拍Little Children,放弃了Revolutionary Road,我想他手头忽然接到两个这么象的本子,应该觉得很好笑并且是用投硬币才决定拍哪个的吧?都是无比压抑的主人公试图逃离无望的生活,“Hopeless emptiness”,都有一堆可悲的家庭主妇,都有一个不为世人所接受的人来做点睛之笔,一个是刚被释放的恋童癖,一个是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邻居。我是和Jarrod一起看的电影,影片的最后,一位老人面对老伴喋喋不休的八卦,默默关掉了自己的助听器。Jarrod说,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在一起这么久。我看他一眼,心里想说,那你还一天到晚喜欢"Let's talk about it"。因为一旦有一点小摩擦,他就要谈,不仅是他,之前的男朋友也是这样。而我就喜欢暂时不说话,有很多真的是很小的问题,一直拿来谈反而越谈越大,问题越谈越多,从问题A牵涉出问题BCDEFG。谈的结果往往是更大的争吵或者是虚情假意的谅解,还少不了平时根本就不存在的尴尬,平白无故拉开的距离。我总是选择安静下来,各自干各自的事情,过一会子我就好了。我也不会象Kate Winslet一样假装回到正常,转身却给自己做人流却做出人命。Titanic当年成就的两个新演员,如今都成为了无可替代的高级好演员,尤其是Kate,我真是一看到她就开心。另外Crying in the chapel也太好听了,五十年代也太华丽了。

  • 我也来做一下

    1.秋天
    黄色

    2.约会
    紧张

    3.音乐
    鸡皮疙瘩

    4.狗
    很想要
    5.猫
    很美但不想要

    6.可怕的事

    7.眼镜
    戴了犯困

    8.男人

    9.女人
    大惊小怪

    10.同学
    作业

    11.手机
    山寨...
    12.短信
    缩写

    13.恋爱
    还是比单身好

    14.学校
    作业...

    15.放学
    作业...

    16.运动
    自己性感的好身材
    17.工作
    又喜欢又不喜欢
    18.玩

    19.休息

    20.睡眠
    ......休息

    21.上海
    很想

    22.上课
    会困

    23.初恋
    随便就硬了

    24.电影
    Drama片
    25.故乡
    的云

    26.失恋
    想死

    27.大雨
    泥巴

    28.晴天
    晒乖乖
    29.明年
    回国探亲!

    30.10年前
    王菲

    31.10年后
    老人家!

    32.50年后
    6 feet under

    33.政治
    很假

    34.钱
    心头好

    35.虫
    蠕动

    36.结婚
    很想要小孩

    37.sneaker
    《American boy》! 也太好听了吧!

    38.电脑
    依赖

    39.车
    很久没移了!

    40.电视机
    很少使用了

    41.海
    裸男

    42.恋人
    在一起

    43.理想的男性
    Ralph Fiennes

    44.理想的女性
    大学的一个同学
    45.时髦
    八十年代
    46.发型
    很麻烦

    47.背包
    脚踏车

    48.早晨

    49.夜晚
    很短
    50.白天
    很长

    51.手表
    谁快送我一块

    52.午睡
    很美好但是有时醒来会头疼
    53.言葉
    是走召弓虽的“谍”吗

    54.眼睛

    55.手

    56.自行车
    骑起来很帅的

    57.古着
    Dior!

    58.书
    上厕所
    59.咖啡
    头疼
    60.老师

    61.家人

    62.眼泪
    都是我的体会
    63.旅行
    艳遇
    64.恩人
    以身相许

    65.便当
    爱心
    66.肉

    67.鱼
    生的
    68.水果
    切切切
    69.卡拉OK
    破音
    70.动画
    好看的很好看
    71.圣诞节
    礼物
    72.酒
    欢乐人生!
    73.漫画
    从不看
    74.电视剧
    疯狂的主妇!
    75.太阳
    晒乖乖...
    76.舞蹈

    77.歌
    什么都唱
    78.水
    生病
    79.健康
    。。。水
    80.地铁
    上海现在是到几号线了!
    81.料理
    日本
    82.菜单
    看半天

    83.谎言
    鼻子
    84.云
    晴天就不要来云!

    85.跑步
    我太久没做有氧了
    86.笑
    牙齿
    87.红色
    中国
    88.爱好
    买东西

    89.品牌
    大牌!
    90.喜欢的场所
    人多

    91.摄影师
    指挥人
    92.自己的性格
    很moody

    93.DVD
    看过的也会买

    94.放大镜
    点火
    95.帽子
    我要戴的话还是只能戴beanie
    96.梦
    一定象征着什么

    97.邻居
    疯狂的主妇。。。

    98.世界
    经济差

    99.秘密
    很想说出去!
    100.毕业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在散伙饭上哭啊!

  • 今天我和jarrod一起骑车去了宜家--是的这里也有宜家。谈恋爱嘛,还不就是一起去去餐厅酒吧电影院动物园和宜家(妈的我现在用他的英文电脑写日记,打中文麻烦得要死,要用网上的某种输入界面,而且选也选不了字,每次打宜家都要先打"适宜"再把"适"删掉,再打家--又多打了几次!)。虽然刚刚在一起不久,但是正好我想换地方住,他的室友又要搬去和他爱情长跑三年的男友一起住,所以"我和他搬到一起来住"这个议题最近被搬上了桌面,所以逛宜家是一定要的。但是今天非常寒冷。中午出门的时候竟然只有九度!居然!九度!这可是supposed to be夏天的时节!我们骑在湿答答的马路上,后胎把欢乐的小水珠一颗颗地贱到我们背上,心情别提有多。。。特别了。我们在半路上停下来吃brunch,外面竟然还下了十分钟的大冰雹。

    Anyway,  我们度过了繁忙的一天,在宜家买了很多方便搬运的东西,下次我们可是专门要去买一套高贵华丽的桌椅回来!我还在其他的地方买了很美的可以配合我"有钱贵族度假风"的夏天用的围今。然后还去了一个朋友家帮了他一点小忙,我们是乐于助人的买汰烧居家深喉美少年情侣档。之后一起吃了饭就准备骑车回家。

    结果正要出发的时候,冷冷雨哦~哦~就又开始下了起来,我就使用金发蠢女人的腔调半开玩笑地说"哎呀我可不能淋湿,避一避再走。"当然我也并没有停下来。而Jarrod啊,也不知道是在扮man还是干嘛,就说"Let's just do it."后来还说:"再大的雨我也骑过。"差不多过了20秒,雨就大到了无以复加令人发指摧枯拉朽颠倒众生的地步。在我停下来找地方躲之前我就已经完全湿透!要知道牛仔裤粘在腿上有多恶心啊!简直是全世界最恶心的事情第二名!第一名我先省着以后用!还有我价值连城易庄易谐名家设计的皮衣也湿掉了。到这个时候,我满心都是怒火,怒火又不能对天发,顺理成章地就迁怒到他身上。我一心想着"我说先躲雨你偏不听,就那几分钟而已,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弄成落汤非洲鸡(我可是晒到脱了皮最近)"。虽然这么想的时候,理智的阿布也跳出来想说"这样怪罪对他可不公平""你自己当时也没有真心想躲雨",但是愤怒的阿布骑车骑很快,理智的阿布完全没有追上他。我就有时候红灯也不停,狂骑不止,起初他还能跟上,后来我实在乱违反交通规则,到前面拐个弯就跑掉了。--说起来,"拐个弯就跑掉了"简直是我的口头禅之一!不管被谁追,只要有弯可以拐就一定可以跑掉。电影里的人身中数十弹,捂住伤口颤抖地跑掉前面拐个弯都经常可以跑掉的。

    最后我就也不管他,自己骑回他家--明明生气了还要去他家还满丢脸的。半路上还下来买了外卖。。。等外卖的时候还在想说"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问!"--谈恋爱的时候嘛,反正随便怎么不讲道理都可以的。

    等我到了他家,他正在门口等。他说:"你是有什么问题?!为什么把我甩开?"我就说:"湿成这样我只想赶快回家。"他说:"那你也没钥匙,你先回来还不是要等我?"我说:"你不是先回来了吗?"他就看着我,我说:"你到底要不要开门进去?"

    回家以后冷战10分钟就好了。他还来安慰我说:"下次心情不好就告诉我,不要闷头就走,我还可以试着cheer you up." 我是还觉得有点被惯坏的。

     

  • 象以前啊,我还在阅读《萌芽》的时候——那时候也是有阅读《南方周末》啦,反正就那时候,时尚路线就处心积虑地走日本风,时尚杂志类就疯狂崇拜《Men's Nonno》。当然我也没有很盲目地乱染发和乱剃柳叶眉,总的还是还是美的。在那些杂志上呢,就会看到一些街拍时尚达人,介绍他们的衣服就会有很多二手皮靴啦,二手牛仔裤啦,二手貂皮帽子啦之类的二手华丽单品(他们都是这些叫的)。我就很羡慕,因为在上海我可没见过二手衣服店,就算有也是要大海捞针地寻找,而且社会上也并没有穿戴二手衣物的风气!说不定,这种行为还会遭到鄙夷!到了鬼月,还会担心衣服的ex主人会不会借物还魂找上门来!

    澳洲人呢,就开了蛮多二手店的,除了二手衣服店,还有很多二手杂货店,里面售卖很多……镌满他人记忆的什物。比如说来自1950年代的绿色玻璃量杯,壶底烧到发黑壶身凹凸不平的铝质水壶,有脸很大的人的脸那么大的烟灰缸,有腔有调的拎起来就很想去在战火中登上轮船去海外逃难的并且一定要拎着它在甲板上和亲友挥手并且遥望硝烟中的家乡的古旧皮革旅行箱。但是说起来呢,这些东西虽然看起来胡子里长满了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但是我是不会去真的买来装点家居!我只买过一个有脸很大的人的脸那么大的烟灰缸,纯粹是看在它是真的很大的份上。因为这些东西真的用起来当然还是怪怪的,谁要真的拿铝水壶烧水!而二手衣店,我以前逛了几个,就完全没有看到过好的东西。默默的就在心里冷笑觉得说“二手衣的美好只是一个巨大的谎言”,直到一年前某一天………………

    那天我走进Aesop店,店里竟然播放着Por Una Cabeza!就是《真实的谎言》里那首著名的Tango。店员身材顷长,穿着暗条纹小西装,优雅得不得了,差一点就把他拉过来来一场酒醉的探戈,反正老子当时宿醉也没醒。买好我要的东西以后,我就问他西装在哪里买的——我是真心想问,可不是搭讪的opening,如果是要搭讪,我还宁愿从这首探戈谈起,这样的话,最后的ending很轻易就可以变成周末一起去拉丁酒吧,啊早知道就从探戈谈起了。Anyway,他就回答我说是在brunswick street的一家二手衣店买的,就立刻又多加二十分。因为如果他说是Armani什么的,反而减分,因为对他会凭添了一分“为什么卖Aesop还那么有钱”的嫉妒和猜忌。那以后呢,我重拾了对Vintage的兴趣和信心。前段时间竟然买到了一件Vintage的Christian dior,比有些一手还贵,深蓝色的Polyester+Cotton短袖衬衣,有一点透明,当然可不是随便就看到乳头的透明,而是阳光下隐约看得见肉体的轮廓,或者看得见里面的背心。衬衣里面穿背心实在是太性感了。我以前很讨厌短袖衬衣,也很讨厌衬衣里加背心,现在竟然一起大错特错一起来。配和大墨镜,八十年代得不得了。再配上草帽的话,又好象要去登上一艘纯白cruising yacht在上边喝白酒。

    类似的白色衬衣也是一定要有一件,配上类似材质的白裤子和非夹脚的拖鞋,夏天才是夏天。不过老子花了大钱买了一件——可不是二手,结果失误地穿去夜店,揉来揉去从“有钱人度假风”搞成了“民工风”,真是悲剧性。这位呢就是在"Show"那篇里提到的kris。不过我现在可是happily married的人,和他则变成了纯挚的友情。说到我现在的faithful,真是我自己的也不敢相信,下次要专门写一篇来歌颂。但是想到和Kris激情狂吻惹怒好友的一夜,也还是不免荷尔蒙再升高一下。

  • 当大哥了 - [不太散的文]

    2008-10-09

    就不要吊胃口了。我可是很快的就把身给纹好了。而且那些警告我说“纹身会上瘾,想纹需谨慎”的人们,你们可真是警告对了。我觉得我很快就会去再纹一个。说不定,三年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满身花花绿绿并且拥有无数穿孔的人。

    相信读到这里,个个都想问我痛不痛这个问题。你们这些问这个问题的人啊,可真是,小马过河呀!不过我觉得,其实还是很痛的。我本来很幼稚的觉得,胸前两块这么大的傻肉,应该神经不会很发达,所以不会痛。但是事后纹身师傅告诉我胸是最痛的部位之一,当然最最痛的还是腋下的下面——也就是人体的侧面,还有手臂和大腿的内侧。等待被纹身的时候,我就已经吓死了,因为先是涂了些酒精消毒,这就让我想起打针——打针这件事,其实根本谈不上痛。和手上起倒皮,小脚趾磕在桌脚,扭到脚踝这些常常经历的痛相比,打针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要打针的时候,还是习惯性的畏惧。不过这是应该心理学范畴的事情了——如果你知道接下来的一分钟你的小脚趾会重重磕在桌脚,想必也是会心跳加速,坐立难安。而且想到是有东西要插进身体,总是要不安的——当然也有例外。好了总之我先想到了打针。然后机器启动了一下,那声音就好象牙医的机器。牙医的机器是人类最自找苦吃的发明了,就是香港人说的“攞来衰”。我人生经历过的最大的肉体的痛就是小时候的牙痛,整夜的翻来覆去,睡几分钟就会满身大汗的痛醒过来。第二天那痛的牙还要去医院被医生拿钻头钻来钻去,光是听那种类似于啤酒瓶盖刮在玻璃上的声音就受不了,更何况要刮在自己的牙上。本来幻想自己是来纹身的大哥的我心理立刻崩溃了,对师傅说:"I'm scared."结果师傅才是真正的大哥型的人物,他说:“It's ok to be scared, cz it doesn't matter, but don't FUCKING move, cz it matters!" 我听了立刻很乖,两手握紧,躺下来任他在我身上雕刻。我没办法形容这种痛,和任何其他的痛都不一样——所以说大家很应该去尝试一下,尤其是自虐狂朋友们。师傅每纹完一个字母就会停个几秒(并且鼓励我一下,我觉得自己很丢脸,我又没有要哭),停下来的时间就是我喘息的时间。他纹的很快,五分钟就好了。我也很满意。从此我就是大哥了!

  • 我最喜欢的男演员啊,我提过很多,比如三个James啊,还有Patrick Wilson,所以这个“最”其实一点也不值钱。但是呢现在这个最呢,变成了Ralph Fiennes。以前呢只是看过英国病人,就觉得他拥有最好的男人的Quality,沉默,忧郁,修长,优雅——我对这些特质的热爱也直接导致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长颈鹿。然后看了今年的In Bruges,也很喜欢。那天在电脑里翻呀翻,结果翻出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载的Bernard and Doris。我本来想点开看看是什么烂东西然后就删掉,结果直接看到ralph,二话不说就放下所有的活计把它看完了。讲的是烟草大亨Doris Duke和她的管家Bernard的传奇故事。竟然是这么好的电影。Ralph握住酒瓶靠在钢琴边唱了I love the way you're breaking my heart,也不是激动,也不是悲痛,但是那么感人。第二天我直接杀去JB HiFi买了所有他的电影。

    今天呢,花了大概四个小时在体育馆,分别对乒乓球,羽毛球和壁球等体育运动进行了玩耍。出了很多汗,吹了很多风,所以现在呢,头痛得好象什么都干不了。不免想到小时候每次玩到一身汗回家,婆婆就会从柜子里拿出一条干毛巾插进我背里,把皮肤和衣服隔开。这还没什么,最爽是过了半个小时,婆婆估摸着我的汗也干了,就把我召唤过去,背对着她,她呼地一下就把毛巾给抽出来,那一下子就真的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周遭立刻转换成清风明月,幽溪竹林,鸟叫虫鸣,莺声燕语;那一抽仿佛把一辈子的烦恼忧愁,人生中所有要担心的事都抽得一干二净。所有有孩子的父母亲们,下次你们的孩子满头大汗地跑回家来,可不要怒气冲冲地催他们去洗澡,试试在他们背后塞一条毛巾吧,也许能够使得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朝着更健康的方向进步的。

    不过呢,今天其实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否则我也懒得来写blog——我才不会特别为了那些父母来写一点照顾子女的小撇步呢!这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它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我觉得现在拿手指头在键盘上把它敲打出来都不够尊重,必须用上好的龙尾砚研磨出好墨再用最上等的湖笔写在竹简上才可以!所以这一件重要的事情呢,我曾经考虑了很久,想来想去也不肯去实施,然而今天就完全没有做好什么准备,随便就去预约了一下,明天就要去完成它——除非我现在急性阑尾炎住进了医院。这一件重要的事情……,好啦这次真的说,就是——纹身!我现在真是很紧张,简直就象明天要出嫁一样。至于纹什么我可不想透露,但是我可以说是要纹在左边胸口上——当然如果我以后拍照片,那么你们在照片上看到的会在右边啦,不过如果我又是对镜自拍呢,那么还是在左边。Anyway,我以后的胸部,可不会是现在这么无暇的样子了!

     

  • As i mentioned, i'm used to add postfix to the names i put in my phone to differentiate people with same names or just in case i totally forget them. The postfix is usually about people's nationality or character or how we met each other. But it seems like to do that is not even enough to redempt my hopeless memory. Eric and I exchanged our contacts on a piece of paper after a joyful conversation tonight. However, when i tried to text to the number, "Eric Dr" showed up on my cell straightaway. It totally freaks me out. I don't think I had met this guy before, not even once, and no matter how hard i try to recall what "Dr" stands for here, i still can't figure it out, cz i'm sure he's not any bloody doctor at all. "Dr" must stand for something else. Anyway i just hope that i haven't had sex with him ever, otherwise it means that i'm not only turning old but also becoming a real Samantha!

    Gossip Girl第二季也太掉价了,Blair竟然要求Chuck说出i love you。什么东西啊!还好chuck没说,不然我可是真的直接删掉再也不追。而PB也竟然真的有第四季,我就抱着“好吧看你们诌到什么地步”的心情稍微看了两集,还真是越看越觉得很好笑,每个人的IQ和EQ都减了一半。